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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動議二讀《汞管制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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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汞管制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汞管制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實施《關於汞的水俁公約》(《公約》)。汞(俗稱「水銀」)是一種天然存在但含劇毒的重金屬,鑑於汞的危害,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擬訂這份國際《公約》,目的是要控制人為排放的汞。該《公約》於二○一七年八月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締約方之一,《公約》亦適用於香港特區。
 
  《條例草案》規管汞、汞混合物及汞化合物的進出口、存放及使用,以及添汞產品的進出口、製造及供應等,以履行在現有法律或行政框架下無法履行的《公約》責任。《條例草案》訂有四項主要條文,包括實施許可證規管制度,管制所有形態的汞的進出口;淘汰《公約》所列添汞產品;淘汰在《公約》所列製造工序中使用汞和汞化合物;以及實施許可證規管制度,管制所有形態的汞和汞化合物的儲存。
 
  為準備在香港實施《公約》,環保署在二○一八年發表諮詢文件,並對市民和相關業界及持份者進行連串諮詢活動。回應者普遍支持政府引入新法例,與國際做法接軌。我們亦分別在二○一九年七月及二○二一年一月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及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會支持政府的建議,引入新法例以確保香港履行《公約》所訂責任。
 
  由於香港沒有行業依賴汞的使用,立法建議不會對業界造成負擔。另外,現在市場上已有充足的無汞替代品可供選擇,因此對市民的影響極微。
 
  《條例草案》可以確保香港特區全面履行《公約》的國際責任,並保護市民健康和環境免受人為排放和釋放的汞及汞化合物危害。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1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