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創新及科技的研發中心及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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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創新科技署轄下共有五所研發中心(即汽車科技研發中心、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在二○一五至一六至二○一八至一九財政年度,該等中心的總營運開支及總研發開支分別超過11.5億元及23億元,但同期獲得的研發成果商品化(商品化)總收入只有約1.9億元。另一方面,香港和深圳兩地政府現正共同發展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而位於落馬洲河套地區的香港園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創科園)即將展開第一批次發展。因應相關顧問研究結果,創科園會優先發展下述六大研發領域:醫療科技、大數據及人工智能、機械人、新材料、微電子及金融科技(六大領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個財政年度,五所研發中心的商品化總收入;政府去年有否檢討及改善該等研發中心的運作,並制訂新措施,以期改善它們的商品化成效;
 
(二)政府釐定創科園的六大領域時的考慮因素及理據為何;鑑於創科園第一批樓宇要到二○二四至二○二七年才分階段落成,政府會否在此之前持續就六大領域進行檢視和研究,以確保有關定位切合最新形勢;
 
(三)有否檢視五所研發中心在商品化方面的經驗,以及參考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做法,以便為創科園制訂更有效的商品化策略和量化的關鍵績效指標;
 
(四)有否就吸引內地及國際具規模企業/機構申請進駐創科園的工作制訂計劃和訂立量化目標;會否定期公布新進駐創科園的企業/機構的名稱及其創造的新職位數目;及
 
(五)預計創科園的六大領域,可如何促進本港金融服務業的發展,以及可產生甚麼協同效應?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政府設有五所研發中心,負責推動和統籌選定重點範疇的應用研發。五所研發中心是:

  (a)汽車科技研發中心;
  (b)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應科院);
  (c)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
  (d)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
  (e)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研發中心在締造蓬勃的創新及科技(創科)生態環境方面擔當重要的角色,凝聚「官產學研」進行科技合作。
   
  由於研發中心是統籌應用研究和推動技術轉移至業界的平台,政府為此由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起採用了一項新指標量度來自業界的收入水平,了解業界對各研發中心工作的支持。該指標主要包括業界就研發項目所提供的贊助和商品化收入等,目標水平定為百分之三十。
   
  各研發中心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和二○一九至二○年度來自業界的收入水平均符合目標,結果表列如下:

來自業界的收入水平
 
  二○一八至一九年度 二○一九至二○年度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 49% 44%
應科院 36% 33%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 34% 79%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 46% 94%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55% 47%

  商品化收入包括合約服務的收入、特許授權費和特許權使用費。除了在重點範疇進行應用研發,研發中心亦與業界緊密合作,進行切合業界需要的應用研發項目,並將技術轉移至業界,並致力將研發成果商品化。在二○一八至一九及二○一九至二○年度,五所研發中心的商品化收入表列如下:
 
  商品化收入(百萬元)
二○一八至一九年度 二○一九至二○年度
應科院 21.16 25.88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17.11 12.25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 10.09 15.95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 10.98 29.30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 1.87 2.58
合計: 61.21 85.96

  五所研發中心在二○一九至二○年度的商品化收入較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增加約百分之四十,由於二○一九至二○年度正值社會事件及新型冠狀病毒病爆發,商品化收入有所增加並不容易。
 
  此外,研發中心亦進行與政府部門有關的研發項目,相關的研發成果有助參與的部門提升其服務質素及運作效率。透過參與公營機構試用計劃,研發中心更可與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試驗研發成果,從使用者獲得完善產品服務的意見,改良科研成果增加研發成果實踐化及商品化的機會。
   
  整體而言,研發中心近年獲得更多業界贊助以外的收入,包括合約服務收入、特許授權費及特許權使用費。各中心亦已建立知名度,在國際、內地及本地成為所屬科技範疇的可靠研發夥伴。研發中心亦會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帶來的機遇,積極推廣研發中心的研發成果,在粵港澳大灣區尋找合作及發展機會,促進其成果商品化。

(二)至(四)政府正全力發展位於落馬洲河套地區(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創科園)。全面發展後的創科園將提供120萬平方米的總樓面面積,是香港歷來最大的創科平台。創科園的發展願景是成為世界級的知識樞紐及創科中心,匯聚來自本地、內地及海外的科技企業、科研機構及高等院校,將上、中游的研究與下游的市場連結,進一步強化「產、學、研」的合作。產品研發、原型製作、產品設計及測試等高增值工序,均可以在創科園內進行。
 
  在規劃創科園的發展時,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創科園公司)進行了總體規劃研究和商業模式和商業計劃研究。因應相關的顧問研究結果,創科園會優先發展六個研發領域,包括醫療科技、大數據及人工智能、機械人、新材料、微電子及金融科技。顧問在探究優先發展的研發領域時,已考慮全球的關鍵新興技術趨勢,並結合香港優勢、區域需求、創新成本等因素。
   
  現時,創科園公司正全速進行第一批次工程項目,首要工作目標是在二○二四至二○二七年間分階段落成首八座樓宇。至於創科園下一階段的主要表現指標,創科園公司會按其發展階段與政府商討制定,當中會考慮創科市場動態,並適當地參考香港科技園公司和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務主要表現指標。但由於創科園公司並非一所研發中心,定位、功能以至組織皆不盡相同,因此研發中心在商品化方面的策略和經驗未必適用。
 
(五)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現就問題第五部分回應如下。
 
  政府致力善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為企業(特別是有意進軍國際市場或引入國際資金的企業)提供便利的跨境金融配套措施,以及符合國際水平的金融配套措施,這將有助吸引具國際競爭力的創科企業落戶創科園。
   
  政府亦希望支持創科初創企業發展,推動本港金融服務業的長足發展。例如,香港交易所已革新上巿制度,在保障投資者權益的前設下,容許具有由個人持有的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興及創新企業以及未有收入或盈利紀錄的生物科技公司等新經濟產業公司在香港上巿。新上市制度實施至今已見成效,近50間公司已成功循新上市制度的途徑在香港上市,首次公開招股總集資額超過5,000億元。此外,政府於二○二○年八月設立有限合夥基金制度,讓私募基金或創投基金以此形式在香港成立和營運,有助將資本引入創新及科技領域的初創企業。在八個月內,已有超過200個基金循有限合夥基金制度成立。預期創科園的發展願景和廣泛領域將可吸引不少投資者。
 
  香港金融服務業更可藉着創科園在金融科技和大數據及人工智能等優先研發領域,發展區塊鏈、網絡保安和數據分析等的深度技術,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科技的樞紐。而其他領域的進駐企業及初創企業也可利用本港作為世界金融資本市場中心的定位,籌募投資資金,並與融資渠道建立聯繫,提供業務增長的機會,帶來龐大的金融服務需求。藉着在創科園匯聚本港金融服務和創新科技的優勢,以期建立強大的金融科技生態圈。



2021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