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就恢復二讀辯論《2021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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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恢復二讀辯論《2021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感謝陳恒鑌議員就《2021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表達意見,我會就有關意見作出整體回應。
   
  政府提出《修訂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按二○一八年年底完成的空氣質素指標檢討的建議,收緊《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下二氧化硫的24小時指標、微細懸浮粒子的一年及24小時指標共三項指標。
   
  我們邀請了60多名來自不同界別的人士,包括空氣科學、健康專業、環保團體、學者、商會、專業團體、業界代表,其中包括航運業等,以及相關政府決策局及部門的代表參與今次的檢討工作,期間檢討了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的新措施及採用當時獲取的科學數據,評估二○二五年空氣質素的改善情況和收緊空氣質素指標的空間。我們分別在二○一九年至二○二○年間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環境諮詢委員會、公眾等進行廣泛諮詢,並考量各方的意見及因素,從而訂出《修訂條例草案》以收緊三項指標。
   
  我理解陳恒鑌議員關注船隻排放方面的(事宜),所以我們的工作是不會停下來的。首先,多謝陳議員支持我們今次的條例草案。同時,我們會立即開展新一輪的空氣質素指標檢討。我們早前亦向外提到,會於今年年中更新《香港清新空氣藍圖》,針對船、車輛及電廠,跟各方面一起思考如何善用最新科技,改善香港以至區域的空氣質素。所以,陳議員請放心,我們會與業界緊密合作,善用適當的科技進一步改善香港的整體空氣質素。

  最後,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修訂條例草案》,讓政府當局可盡快收緊空氣質素指標。
 
  多謝(代)主席。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