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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工作小組致力協助堂食餐飲處所改善換氣量或安裝空氣淨化設備(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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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早前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向餐飲業務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為順利落實上述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正積極與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等不同持份者保持密切溝通,致力協助他們順利履行有關規定,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
   
  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今日(四月二十三日)與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舉行會議,多個發展商及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代表均有出席,會上講解改善餐飲處所換氣量及安裝空氣淨化設備的要點及相關安排及解答提問,並希望透過他們呼籲商場業主盡量配合及協助餐飲處所提高新鮮空氣供應。與會者響應同心抗疫及工作小組的工作。
   
  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亦計劃於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二)舉行網絡研討會,以助業界掌握相關規定的要求,及讓餐飲業務經營者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直接溝通,從而加快落實相關通風規定。
   
  根據工作小組獲悉的資料,在市場上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型號存貨約有36 000部,然而個別供求情況或會因商業考慮而異。
   
  此外,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日前亦到數間餐飲處所(包括酒吧、中式酒樓、茶餐廳及酒店餐廳)視察,以了解成功的例子及遇到困難的經驗。
   
  政府發言人說:「為符合《規例》下對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須遵守的規定,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向食環署登記其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六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並附以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發出的證明書。截至四月二十二日,共有2 034間餐飲處所已提交網上登記,另有129間餐飲處所在三月十八日前透過自願申報計劃已提交網上申報。」
   
  發言人補充說:「餐飲處所若未能於限期前完成登記,須向食環署提交延期申請。有關延期申請表格已上載至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Application_for_extension_of_time_for_registration_on_air_change_installation_of_air_purifier_in_catering_premises.html)。餐飲處所提交延期申請後,須於食環署回覆中的指定限期內完成登記。期間,已提交申請的食肆仍可維持堂食時間至晚上九時五十九分,及最多四人一桌的安排。至於沒有提交延期申請、提交申請不獲批、沒有按食環署就其完成登記的延期期限作出跟進等個案,食環署則會另行處理。然而,新規定生效初期,食環署的工作方向會側重宣傳教育及勸喻,並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適時調整安排。」
   
  發言人重申,就指示規定堂食餐飲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須達每小時至少六次的理據,雖然現時全球並無因應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而針對食肆通風的要求設立劃一標準,但普遍認同改善通風措施有助減低病毒傳播的風險。政府參考世界各地相關資料,包括適用於非住宅樓宇的通風標準、相關科學研究及臨床研究,以及英國屋宇裝備工程師學會等就公共場所(包括食肆)制訂通風系統設計指引提供的資料等,並在考慮措施效用及業界可承受程度等相關因素後,在去年十月採納每小時六次換氣量為餐飲處所座位間換氣量自願申報制度的門檻,並於今年三月公布將轉為強制登記制度。每小時六次換氣量相當於向每人每小時提供27立方米室外空氣,較《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規定的每人每小時17立方米為高。
   
  發言人強烈呼籲餐飲業務負責人同心抗疫,並持續嚴格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以保障個人及公眾健康。
 
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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