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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暫緩向公屋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的臨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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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宣布,在四月至九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果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在疫情之下,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已經在二○二○年五月至十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因應疫情對經濟環境的持續影響,房委會去年十一月將這項措施延長至今年三月。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會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
 
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