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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兒童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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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兒童接種計劃)下,兒童在下述三個階段獲接種各種疫苗:(i)初生(由醫院接種)、(ii)出生後一個月至18個月(由衞生署轄下母嬰健康院接種),以及(iii)小一至小六(由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學童免疫注射小組接種)。此外,年齡介乎六個月至未滿12歲的兒童,可分別在政府防疫注射計劃及疫苗資助計劃下,獲免費及受資助的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兒童接種計劃去年的下述詳情:(i)公立/私家醫院為初生嬰兒、(ii)母嬰健康院為學前兒童,以及(iii)學童免疫注射小組到校為小學生,分別接種疫苗的劑數,並按所涉傳染病以表列出分項數字;該等數字與之前兩年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二)(i)學前兒童和(ii)小學生去年的疫苗接種覆蓋率分別為何;該等數字與之前兩年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三)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去年分別(i)購買用於兒童接種計劃的疫苗劑數、(ii)丟棄已過期或損毀的疫苗劑數,以及(iii)管有的疫苗存量為何;該等數字與之前兩年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四)過去三年,每年政府在兒童接種計劃下購買疫苗所招致的開支金額;
 
(五)過去兩年,每年參與季節性流感疫苗學校外展接種活動的小學及小學生的數目分別為何;該等數字與之前一年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過去三年,每年政府防疫注射計劃、疫苗資助計劃及院舍防疫注射計劃分別為多少名兒童免費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及
 
(六)是否知悉,自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於去年初在香港爆發後,至今有多少名兒童沒有按預約日期接種各種疫苗;衞生署有否跟進行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中心)一直留意世界衞生組織對免疫接種的最新立場、新疫苗的科學實證、全球和本地疫苗可預防疾病的最新流行病學情況,以及世界各地衞生當局的建議和實踐經驗。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從公共衞生的角度,就「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計劃」)涵蓋的疫苗適時向中心提供科學意見和作出建議。按照現時「計劃」,初生嬰兒首先會在醫院接種卡介苗和第一劑乙型肝炎疫苗,其後學前兒童(零至五歲)可按各種疫苗及加強劑建議的接種年齡到衞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接種疫苗,而小學學童則由衞生署轄下的學童免疫注射小組(小組)到學校提供接種服務。除衞生署提供的免費疫苗接種外,家長亦可安排子女到私營醫療機構或診所自費接種疫苗。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在公立及私家醫院、母嬰健康院及由小組接種各種疫苗的劑數分別詳列於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
 
(二)自二○○一年起,衞生署定期進行全港免疫接種覆蓋調查,抽樣查核兒童的疫苗接種紀錄(俗稱「針咭」),以監察本港學前兒童的疫苗接種率(即按「計劃」的建議完成接種的比率)。過去的調查一直顯示,「計劃」下涵蓋的各種疫苗的整體免疫接種覆蓋率維持在非常高水平,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詳情列於附件四)。
 
  此外,小組每年到小學注射疫苗時亦會查閱學童的疫苗接種紀錄,數據顯示小一、小五及小六學童的免疫接種整體覆蓋率一直維持高覆蓋率(詳情列於附件五)。
 
(三)及(四)政府為「計劃」訂購疫苗前,會根據相關年度的出生率,並參考過往的接種率,然後作出估算。政府會根據估算按既有規定及程序招標採購疫苗,一般會在招標條件中加入彈性條款以確保在簽定合約後能適度調整訂購額,或在有需要時延長合約年期,以減少丟棄或過期疫苗的數量。疫苗供應商須根據合約條款的規定,供應足夠數量的疫苗給「計劃」使用。
 
  現時,政府為「計劃」以合約形式採購以下九種兒童單一或混合疫苗,包括(1)卡介苗;(2)乙型肝炎疫苗;(3)水痘疫苗;(4)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及滅活小兒麻痺混合疫苗;(5)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減量)及滅活小兒麻痺混合疫苗;(6)十三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7)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及德國麻疹混合疫苗;(8)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國麻疹及水痘混合疫苗;及(9)人類乳頭瘤病毒疫苗。由於「計劃」是恆常進行的,有關合約期會視乎每種疫苗簽定時間而有所不同,而合約要求供應疫苗的時間一般為兩至三年,而採購疫苗所涉及的成本則視乎所購買的疫苗的合約金額而定。現時與疫苗供應商簽定仍有效的合約詳情列於附件六。
 
(五)過去三年參加季節性流感疫苗外展接種活動的小學數目和六個月至未滿十二歲獲免費或資助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的兒童數字分別詳列於附件七和八。
 
(六)衞生署一直密切監察兒童疫苗接種覆蓋率。我們留意到自香港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開始,部分家長沒有按照建議的接種時間表帶同子女到母嬰健康院接種疫苗,學校暫停面授課堂的安排亦影響就讀小學學童的接種。母嬰健康院職員和小組會透過電話、郵件和電話短訊,分別聯絡尚未接受適齡疫苗注射的學前兒童,以及已升讀中一而仍未完成「計劃」的學童的父母,以提醒他們盡快安排疫苗接種。後者可前往小組辦事處或家庭醫生診所,按需要安排子女接種疫苗。因應本地疫情發展及分階段恢復面授課堂的安排,小組亦已於二○二○年五月中,透過與學校聯繫,並在加強感染控制的原則下,安排學童回校或到小組辦事處接受疫苗接種。衞生署會繼續跟進仍未按「計劃」接種所需疫苗的學童,並與學校保持緊密合作,盡早為學童安排疫苗接種。
 
  我們得知有部分兒童已在私營醫療機構接種疫苗,而一些居住在香港以外地區的兒童則在其居住地繼續接受疫苗接種。衞生署亦曾舉行新聞簡報會和發出新聞稿,呼籲父母應按時安排兒童接受免疫接種,切勿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延遲子女的疫苗接種,好讓子女得到全面和適時的保護。至於並非現居於本港的兒童,衞生署建議其家長應於通常居住地安排子女繼續接種疫苗。
 
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