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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數據中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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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署理創新及科技局局長鍾偉强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二○一二年,政府全資擁有的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推出促進數據中心發展的優惠措施。該等措施包括以低於市值地價批出其轄下工業邨的專用土地供設立數據中心。有業內人士指出,數據中心服務的發展近年已趨成熟,因此該優惠措施應予取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本港數據中心的數目及其按年增長率;過去五年,地政總署(i)批出多少幅用以興建數據中心的用地和平均每平方呎土地地價,以及(ii)就工業大廈改作數據中心批出多少份短期豁免書和豁免收取的豁免書費用總額;

(二) 有否評估,批出工業邨專用土地的優惠措施有否造成數據中心行業的不公平競爭;如有評估,詳情為何,以及可否向本會提供評估報告;政府如何確保該行業健康和持續發展;

(三) 科技園公司基於甚麼考慮因素和準則審批數據中心專用土地申請,以及會否公布每宗獲批申請的詳情,以提高透明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鑑於現行工業邨政策訂明,進駐工業邨的大部分企業只可租用科技園公司興建的專用多層工業大廈,而除特殊情況外,科技園公司不再批出用地予單一用戶以興建自家廠房,有關的特殊情況為何;

(五) 鑑於據報有承批人未有使用專用土地自行營運數據中心,卻把其物業租予不同的數據中心營運商以賺取市值租金,科技園公司有否制訂新措施杜絕這種濫用公共資源牟利的行為;及

(六) 鑑於政府去年初就本港數據中心發展及有關優惠措施展開檢討,檢討的進展及初步結論為何;何時會公布檢討結果?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地政總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 在香港設置或經營數據中心並不需向政府申請或註冊,我們沒有備存本港數據中心的實際數目。根據相關市場研究,香港用作數據中心的總樓面面積從二○一五年約465 000平方米增加到二○一九年約743 000平方米,年均增長率約為10%。

  過去五年,政府曾經透過公開招標方式以54.56億元批出一幅位於將軍澳的用地作高端數據中心用途。招標結果亦已於地政總處網頁公布。

  就改建現有工業大廈作數據中心用途方面,根據現行的相關優惠措施,政府會豁免收取現時適用於現有工業大廈申請改作資訊科技及電訊業用途(包括數據中心)的標準豁免書費用。過去五年,地政總署共批出22宗該類別的豁免書。

  一般情況下,獲批申請須支付的豁免書費用金額,會視乎相關樓宇的樓面面積、地點及建議用途而定。由於政府已根據相關措施免收上述用途的豁免書費用,因此並沒有就上述申請評定豁免書費用。

(二)至(五)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負責管理本港分別位於大埔、元朗及將軍澳的三個工業邨。二○一五年前的做法一般是批出工業邨土地讓有興趣及符合資格的企業興建其工業生產設施,有關做法適用於所有產業,包括有關科技園公司在二○一二年批出土地作數據中心發展的個案。科技園公司並沒有針對數據中心的優惠措施。

  科技園公司於二○一五年修訂工業邨政策,改為在工業邨內發展多層及高效能的專用工業大廈,出租給多個用戶,鼓勵生產商在香港設立生產基地,及吸引適合香港的高增值科技產業和生產工序。但假如有特殊情況(例如產業需要興建特別廠房、有關產業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等),科技園公司仍會考慮批出用地予單一土地承批人,但一般會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

  一直以來,科技園公司根據嚴謹及持平的評審機制,選出合適的承批人進駐工業邨。獲選入駐工業邨的企業(包括數據中心)需要經過科技園公司的評審。現行的評審準則包括項目為香港帶來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廠房投資、能否創造優質就業職位、產品技術水平、有否引進先進工藝流程、研發投入、可持續性等。所有申請者均需提交相關計劃的投資詳情、營運模式和預計進度時間表,以助審批申請。上述的評審準則適用於不同的行業(包括數據中心)。由於審批涉及商業敏感資料,科技園公司不會公布每宗獲批申請的詳情。

  在獲批土地後,所有工業邨內的承批人須與科技園公司簽署契約,訂明雙方的權利與責任,例如只可在處所內進行獲科技園公司批准的業務、就廠房設備或機器作出一定數額的投資、轉讓限制、不可分租、交還條款、科技園公司巡察廠房的權利等。

  因應數據中心的獨特運作模式,科技園公司要求該等承批人提供一份範本服務合約,列明他們向其客戶提供的服務水平及範圍、保安和客戶進出數據中心等安排。此範本服務合約經由科技園公司審批,確保不會涉及分租地方予其客戶。科技園公司一直嚴謹執行相關契約條款,並定期派員實地巡查。如證實承批人違反協議,科技園公司會採取適當行動。

  總括而言,科技園公司會不時檢視工業邨的發展策略,以回應科技發展和市場情況。

(六) 數據中心是支持香港數碼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資訊及通訊科技基礎建設。政府一直致力推行多項便利措施,包括提供土地、鼓勵改建工廈及利用工業用地,以及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推動數據中心在香港的發展。政府於二○二○年年初委聘顧問檢討香港數據中心的發展,包括政府所推行的相關優惠措施及業界的意見。檢討的初步結果已於二○二○年五月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檢討工作其後於二○二一年年初完成。檢討結果顯示全球及本地科技發展將持續推動香港對數據中心設施及服務的需求增長。市場對香港數據中心的需求十分正面,多間本地及非本地資訊及通訊科技企業,包括國際科技龍頭、互聯網、雲端服務及數據中心供應商將繼續在香港擴充其業務。業界普遍認為優惠措施有助促進本港數據中心產業的發展,尤其是高端數據中心,亦支持政府繼續推行促進數據中心發展的優惠措施。

  有關檢討報告的摘要待整理後會上載至專題網站(www.datacentre.gov.hk)供業界和公眾參考。
 
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