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1」主題講座視像發言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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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四月十五日)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1」主題講座「國土、軍事及海外利益安全」上的視像發言全文:

  《香港國安法》的落實,充分完善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國安法》實施至今已經超過十個月,對維護香港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成績有目共睹。

  我希望藉着今日「國家安全教育日」,和大家探討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警隊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情況和成效。

國家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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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香港市民對2019年中開始,持續了十多個月的社會動盪,仍然歷歷在目。當中我們亦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出現了幾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一是分裂國家。有人明目張膽要求「港獨」,要將香港從祖國分裂出去。這些分裂行為,嚴重地威脅到國家安全。

  第二是顛覆國家政權。有人圖謀透過所謂「攬炒十步曲」以及所謂「35+立法會初選」,有組織和有計劃地癱瘓立法會,揚言不論財政預算案的優劣,都要將之否決,企圖利用這種手段,逼使行政長官下台,令政府停擺,無法運作,嚴重危害香港的民生、經濟以及國家整體利益。

  第三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最明顯不過的是,有人不斷要求西方國家,利用不同手段,對香港實施制裁,包括取消引渡協議、制裁特區政府官員,以及要求外國撤銷香港的優惠待遇。

  當然不能夠忽視的是,大規模的一連串暴力和其他違法行為,以及本土恐怖主義活動,例如肆意破壞公共設施、毆打持不同意見的市民,甚至訴諸極端武力,包括用真槍及爆炸品等等。

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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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情況 —「止暴制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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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修例事件引發了嚴重社會動盪,「止暴制亂」、恢復社會秩序,是當時最緊迫的任務。

  警隊果斷執法,超過一萬人因為涉及各種暴力和犯法行為被拘捕,而多個企圖用爆炸品和真槍,危害國家及公眾安全的團夥,都被警方的情報主導行動瓦解。

執法情況 —《香港國安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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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面對這麼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但在未有《香港國安法》以前,執法部門是欠缺針對性法律去加以阻止的。在這關鍵的情況下,香港急需一套新的法例保障及維護國家安全。

  《國安法》所制定出來的法律條文,正正回應了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包括剛才所提到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恐怖活動,這四大類別的罪行。

  《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警隊亦隨即作出多方面的配合,以確保我們可以有效執行《國安法》。

  去年7月1日香港回歸紀念日,警隊成立了國家安全處,作為《國安法》的專門執法單位。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亦成為警隊的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積極收集以及分析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進行以情報為主導的行動,嚴謹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以達致有效防範及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國安法》實施至今,國安處共拘捕大約100人,其中超過一半已經被檢控。

  被捕人士當中,有以「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檢控的一名傳媒集團主腦,亦有以「煽動分裂國家」以及「恐怖活動」罪檢控的一名暴力分子,他在去年7月1日,駕駛一輛插有港獨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以及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的47名涉嫌組織或者參與,以「攬炒十步曲」為目標的「所謂立法會初選」的人士,這些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前教授、現任區議員、大律師等等。國家安全至關重要,警方不會理會犯法人的背景,任何人危害國家安全,警方都有責任將他們繩之於法。

  警方會繼續鍥而不捨,進行調查及搜證,積極運用《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賦予的權力,以提升辦案效率,在有足夠的證據下,作出拘捕及檢控。

市民參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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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安法》為社會帶來的穩定和安全,大眾市民有目共睹,除了我們同事的不懈努力之外,其實市民的支持,亦非常重要。

  警隊國安處在去年11月推出舉報熱線,過去5個多月已經收到超過8萬個舉報。

  我想藉着這個機會,向曾經透過熱線,向我們提供資料的市民說聲多謝,多謝你們願意一盡良好公民的責任,為國家安全出一分力。

  而正因為有市民大眾向我們提供有用資料,令我們可以更有效,跟進以及調查到社會上可能存在危害國家安全的威脅,做到防患未然,確保香港長治久安。
     
跨部門及持份者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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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警隊已經積極展開與有關政府部門和各界持份者的緊密溝通及協作。

  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以及保安局的領導下,警隊已經與其他執法部門建立恆常合作機制,加強跨部門情報交流及調查工作,全方位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分子,並將涉嫌違反其他法例的個案,適時轉介跟進。

  警隊亦與各界持份者,包括有關的政策部門、法定監管機構等等,就《國安法》罪行條文及《實施細則》內容進行介紹及溝通,加強機構員工的國家安全意識,以及建立相互協作機制。

  警隊會繼續透過不同的渠道,以及舉辦不同的活動,向市民、業界和機構宣傳,以增加市民對警隊在維護國家安全所擔當的角色和責任的了解、加強市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以及辨識危害國家安全風險的能力。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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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立《香港國安法》的效果立竿見影,並且有效防範和制止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對香港市民回復安穩生活,發揮了積極作用。我們可以透過以下兩方面看到:

  第一,整體街頭暴力明顯減退。《國安法》實施以來,警方主動出擊,將犯法者繩之於法,法庭對暴力案件亦已經作出具阻嚇性的裁決,現時社會情況漸趨平靜,市面秩序已回復正常。而訴諸暴力的團夥,亦明顯收歛,他們亦已甚少再有公開討論製造汽油彈或者其他武器。

  第二,我們亦見到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委靡不振,例如:鼓吹「港獨」的行為已大為收斂、支持「港獨」的組織相繼解散、倡議「港獨」、「自決」的所謂「骨幹人物」相繼逃亡,而發表相關言論更已絕跡。

  雖然如此,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依然存在。所謂「思則有備,有備則無患」,警方不會掉以輕心,會繼續主動出擊,制定不同的預備方案,防範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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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括而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不單止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亦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警隊會繼續全力以赴,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我們將會一如以往,肩負起「守城」這個使命,守護着香港和國家。

  最後,我希望全港市民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盡自己的責任,為國家安全出一分力,並一同攜手維護國家安全,實踐「國家安全‧人人有關‧人人有責」這個宏大目標。多謝!



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