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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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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僱員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四月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星期,檢控涉及一宗二○一九年二月十日的致命意外。有關條文規定,工作中的僱員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照顧在其工作地點並有可能因其在工作中的作為或不作為而受影響的人。該監禁刑期與該名僱員因在同一宗致命意外被定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控罪的監禁刑期同期執行。
   
  該致命意外發生於大埔南華莆一條鄉村道路。一部裝有升降工作台的貨車沿着該鄉村道路行駛以進行街燈清潔工作,工作台保持在升起的位置,期間工作台碰撞到附近的架空電纜而變形。一名逗留在該工作台上的工人被變形的工作台夾着,頭部嚴重受傷,並於同日死亡。
   
  勞工處發言人說:「我們絕不容忍任何不遵從《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所作出的違法行為,並會竭盡所能將違例者繩之於法。」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