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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自動梯承辦商被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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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紀律審裁委員會(委員會)已完成對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奧的斯)22項違紀指控的聆訊,並裁定所有指控成立,須予以紀律處分。

  奧的斯涉及的違紀指控包括四項與旺角朗豪坊的自動梯保養欠妥而被法庭裁定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條例》)有關的個案,以及18項涉及專業失當或疏忽的個案。委員會就四項違反《條例》的個案命令奧的斯須予以譴責,並支付罰款共96萬元及聆訊程序費用約59萬元。委員會的裁決及命令今日(四月九日)刊憲,詳情可參閱網頁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14/cgn202125142027.pdf

  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歡迎有關裁決,並會繼續嚴格執行《條例》,確保升降機及自動梯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障公眾安全。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旺角朗豪坊一部正在上行的自動梯(肇事自動梯)突然停止並朝反方向運行,導致18人受傷。機電署就事故進行刑事調查,並發現奧的斯作為承辦保養肇事自動梯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未有確保該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進行。機電署遂向奧的斯提出涉及違反《條例》的控罪,法庭於二○一八年三月九日裁定有關罪名成立。

  鑑於奧的斯被法庭裁定罪成及考慮到有關事故導致多人受傷,機電署署長根據《條例》第109(1)條,轉呈有關違紀行為予委員會進行紀律聆訊。與此同時,機電署署長亦就奧的斯另外18項涉及專業失當或疏忽的違紀控罪,轉呈委員會一併考慮,當中11項涉及奧的斯未有就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間進行的自動梯主要更改工程通知機電署署長,以及七項涉及奧的斯於二○一七年未有將自動梯保養工程的資料及詳情記入工作日誌內。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