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答問會答問內容(二)(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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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張華峰議員。
 
張華峰議員:多謝主席。特首,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為香港的選舉制度撥亂反正,亦為香港貫徹「一國兩制」提供法律依據,絕大部分的市民和我們金融服務界都非常支持這個《決定》。相信在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先後落實後,政治、經濟會更穩定持續地發展。不過,我亦看到有別有用心的人士和傳媒繼續抹黑人大的《決定》,在接受外國傳媒訪問時形容,人大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是香港最黑暗的一日,揚言要杯葛將來的選舉。在這個情況下,可能會令外國投資者未能夠及時了解香港真實的情況,錯誤判斷香港社會的情況,令海外投資者的信心不足。我想問特首,特區政府除了在本港宣傳完善選舉制度外,未來會否透過政府駐外地的經貿辦,特別在歐美等地積極宣傳,完善選舉制度將會為香港帶來更長遠、更繁榮的穩定發展,並能夠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另外一點是香港證券市場面臨美國無理的打壓和周邊的激烈競爭,政府會否促進交易所在現時世界金融大轉變下能夠「拆牆鬆綁」,消除不合理、不合時宜的條例障礙,簡化香港的上市機制,從而進一步吸引和鼓勵外地和海外的資金在香港設立總部,令我們的國際金融中心更具競爭力、令香港社會更加繁榮穩定?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張華峰議員你問了兩條問題。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就張議員提問的第一方面,張議員的觀察是準確的,亦令我們這一年多以來很憤怒,是海外傳媒對於香港的報道充滿偏見,部分海外政府抹黑香港或中央支持香港所做的工作,上綱上線,令我們很憤怒。在相關工作方面,一方面國家外交部不斷反駁、澄清,甚至我們亦有派人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解釋,告訴他們事實的真相,我本人亦於去年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作了六、七分鐘的發言。海外經貿辦當然有其重要角色,我在三月三十日當晚已經為他們舉行簡報會,解釋這套完善選舉制度的理據、為何要走這一步,其對於未來在香港營商投資是一顆定心丸,這些工作我們會做。事實上,現時我們的海外辦事處只要一見到海外傳媒的抹黑報道就會立刻向他們寫信,當然它們是否有效、會否被刊登我們不知道,但起碼可以立此存照,告訴他們其報道是錯誤、事情並不是這樣,我們會繼續做這些工作。
 
  至於有關交易所的問題,當然交易所是獨立運作的上市公司,但我們會支持其所有有利於可以吸引海內外和本地的公司在香港股票市場上市的措施。原則上我一定支持所有「拆牆鬆綁」的工作,這亦適用於所有政府部門,尤其是財政緊絀時已經不能增加編制,亦不能爭取撥款,唯有「拆牆鬆綁」,希望可以應付日益增加的工作量。我相信財政司司長領導的金融領導委員會一定會討論如何令香港的金融事業更具競爭性。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張國鈞議員。
 
張國鈞議員: 行政長官,在以「決定+修法」完善選舉制度後,將可以確保由「愛國者治港」,行政長官的候選人會是愛國者;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亦會是愛國者。立法會議員縱使有不同意見,亦不會癱瘓議會運作,不會阻撓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不會阻撓你出席像今日的答問大會,亦不會無差別地否決政府的重要議案,拖垮特區政府的施政,更不會勾結外國勢力要求制裁特區政府的官員。我相信,在立法會即將三讀通過完善選舉制度修訂的草案後,特區政府可以彰顯行政主導,為特區政府創造一個穩定和有利的環境提升管治,以處理好積累多時的老問題。我衷心期待特區政府能夠在新形勢下做出成績,而要做出成績,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必須把握機會重新建構行政、立法的關係,以及改善官員的表現。我說的改善官員表現,不單是在議會內回應議員的質詢,亦要提高行政效率以顯示解決民生問題的決心。我想問行政長官在這兩方面有沒有具體的想法?謝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張議員。剛才張議員的一番說話,我是認同的,我剛才回應另一個提問時都說過,有了完善的選舉制度,有了一個可以理性互動、既配合又制衡的立法會,還是需要行政機關盡最大的努力──因為我們是負最大的責任,所以必須盡最大的努力。在剛才你提到的兩方面,第一是行政立法的關係,在這裏我也要強調,我們不是期望立法會是「橡皮圖章」,我們亦不敢奢望立法會會支持我們每一項政策;只要大家都是愛國、愛港、為香港做實事的,可以有不同政策建議、可以反對我們的撥款申請、可以推翻我們的一些工作,但底線是一定要是愛國者。重建行政立法關係在過去幾個月一直在進行,我剛才在開場發言中不斷感謝各位,因為各位正在配合我們的施政——可以多開一次會議,特意讓法案首讀,否則整個法案審議將會少了一星期的時間,這些就是大家有商有量。我們現在需要做這件事,如果議員是支持要盡快修訂本地法律以進入選舉程序,便要議員配合,多開會議。我知道廖長江主席接下來要開很多會議,因為要密集式地審議一條相當複雜的法案。我認為行政立法關係就是透過不斷地互動、互相尊重和預先有商有量,而不是到提交草案、提交建議才告訴大家我在做這件事。不過我希望大家諒解,有些事須要保密。我聽到今早廖長江議員說,面對很多提問政府也未能回答,因為要看草案才會知道是甚麼機構、甚麼是合資格團體選民。除了是因為保密的要求,我會鼓勵同事更開放,在更早的階段和議會溝通;這亦包括行政會議,你是行政會議成員你也知道,行政會議成員亦希望能夠更早參與政策討論的過程。
 
  第二方面是官員的表現。我只能說,我們每一位都很盡力,但在某些地方,如果各位因為政策、答案得不到你的支持,我希望是對事不對人,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有了一個更好、更理性、有利我們施政的環境,我覺得每一位同事都想做更多的事。我有信心未來我們會令議會更感覺到我們尊重大家,我們很願意和大家一起協作,為香港做更多實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張國鈞議員。
 
張國鈞議員: 主席,多謝行政長官正面的回應,但我衷心希望特區政府能令在座和特區政府官員明白,香港特區的各種老問題不會因為政府的議案在立法會得到足夠票數而自動解決。官員的工作表現是要解決社會問題,而不是單單在立法會數夠票數。謝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張議員。我們每一位都聽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何君堯議員。
 
何君堯議員:行政長官,很高興在這雷厲風行的情況下,很多事情都能撥亂反正,正如較早前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國安法,需要的是社會氛圍,現在終於有一個改良版本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對議會的規則和秩序,需要糾正和嚴肅處理,可以說是肅清,現時亦已經有完善選舉辦法出台,一步一步地向好,很多同事都對特區政府寄予厚望。我亦在此衷心盼望你帶領的行政班子效率一定要提高,因為這不是特區的速度,我們要看的是國家的速度。國家的速度是「中國製造2025」,二○三五更是中國的科技自主,但奈何我們看到香港現時的情況很多制肘,我很希望有一個新議會,尤其是這屆裏很多事情已去除障礙,最好能夠為你們拆牆鬆綁。
 
  上次談及《保護海港條例》,議會希望官員想一想,最後議會vote down了,但實際上,有很多事情可說是百廢待舉,能夠盡量爭取的話,這個議會一定幫忙。現在我們談及的河套區,要建造的八幢樓到二○二七年才建成;要完成建設整個85公頃的河套區,起碼要二○三二、三三年,這不能接受。應該要怎樣做好它呢?我希望能夠逐漸、逐步實現,做到越多越好。11號幹線,一條8.5公里長的路要研究10多年,14年後才可能會完工。這些市民看在眼內。可以改善你的團隊,多給點信心,能夠在法例上,哪些要拆牆鬆綁,不要受制於城規或環保那些事,可以特事特辦,我希望你可以多點去思考。現在北區的發展,剛才陳克勤議員都提過,出現了錯配情況,你回答的是有歷史沿革的問題,可否將這些歷史沿革盡量掃除,要如何加快糾正,我相信一定可以做得到。你的團隊不要有太多藉口,「顧問治港」,很多錢給了顧問,然後花很長時間做事。有這麼多部門精英,是否一定需要花如此大量的時間和金錢讓顧問去做這些研究?其實我們很有經驗。我只是問這條問題而已,謝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何議員。事實上,特區政府現時到了這個規模,是值得檢視一次,究竟哪裏有空間可透過重整或用其他方法——尤其是現時科技如此發達——以減省人手,提升效率,不要政出多門,部門之間要更加協調,我完全明白。這個工作相當龐大,政府上一次做所謂的公營部門改革是回歸前,回歸後其實都沒有認真做過公營部門的改革,我不能低估其難度,不過依我的經驗看來,是時候要處理這個情況,否則每次做新的事情又要加人手、資源或聘請顧問,都是難以持續的。我會不斷思考,看看有甚麼空間、機會可以進行相關工作。
 
  不過我必須留一個註腳,就是國家速度是我們學不來的,因為國家有一個全世界罕見的體制優勢,就是差不多一呼百應、眾志成城;我們真的沒有,因為某程度上,香港是很多元自由的社會,這是我們的傳統,大家喜歡說不同的話。你看看抗疫,全世界有哪個地方可以好像國家這樣去做呢?我不想提升你的期望,然後你就很失望地說我們不像國家那個速度,因為是有難度;不過我們會用我們的方法提速,希望在往後的日子大家會看到一些成績。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易志明議員。
 
易志明議員:感謝主席。行政長官,有關人大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出台後,我留意到反對派不斷抨擊為民主倒退,他們主要是針對因為直選議席下調至20席,而非繼續擴大。根據《基本法》第六十八條所指出,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剛才特首在開場發言時亦有提到──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規定,最終達致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人大常委會在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通過了關於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和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即所謂「831決定」,是按當時的實際情況認為可向前邁進一步,但不幸地遭反對派反對而未能通過。之後大家都知道,香港經歷了二○一四年的「佔中」、二○一六年的旺角暴亂,以及二○一九年的「黑暴」事件。由於實際情況有變,因而產生今次人大的決定,我認為今次的決定並不代表民主倒退,而是根據實際情況因時制宜作出適當調整。我想問,行政長官可否向公眾解釋一下,應該如何準確地理解《基本法》第六十八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 多謝易志明議員的提問。今次修訂的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全沒有修訂《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有關行政長官普選及第六十八條有關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條文。不過正如你很準確提出,這兩條條文都是有條件的。第一是要考慮實際情況,要循序漸進,「最終」是一個終極目標。很感謝你重提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當時本人是「政改三人組」的組長,很遺憾方案被聲稱要民主和推進普選的人否決。我最近翻閱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方案被否決當天我的總結演辭,至今仍然適用,就是如果有人不接受普選是須要按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走,是永遠不能達到最終目的。事實證明自從二○一五年後便越走越歪,道路的方向走錯了,經過今次能夠「撥亂反正」,重回正軌,而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仍然存在,我完全有信心日後可按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在這套機制下達致普選的目標。我與你的結論一樣,這次中央由國家層面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並不是民主倒退,而是為日後的普選建立更穩固的基礎。重回正軌,就可以穩定的走到終點;但如果走錯路,根本不能達致目標。這就是我們這幾年看到的現象,今次有機會回到正軌。
 
立法會主席:梁志祥議員。
 
梁志祥議員:行政長官,昨日我與一班全港各區代表的長者討論關於《財政預算案》要派5,000元的問題,但我今日想問行政長官的,這個問題不是重點。今日的重點是,我想問行政長官,完善選舉制度內其中立法會的組成有90席,即是分「二、三、四」,「二」是20席的直選議席,當時有長者問我這個問題,他說20個直選議席相對90席數量是偏少,如果透過立法會議員去收集市民的意見,怎樣才能夠透過立法會議員去反映市民對政府政策不滿的聲音,或者怎樣才能夠透過立法會議員去督促政府改善施政呢?或者行政長官,透過今日這個機會,讓你向這批長者講解這個情況。
 
立法會主席: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多謝梁議員的提問。在社會各界,特別是基層市民對政府施政的意見是非常重要,亦確保我們的施政能夠「以人為本」,反映市民的心聲。如果純粹從由地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的數量,是一種看法;但我覺得這種看法過去已告訴我們,選舉時他們可能說會反映市民的意見,選完後部分議員說的全部是政治性的議題,大家看看今日的區議會,就看到這個現狀。我們會用好在地區收集市民意見的渠道,除了包括我們18個民政事務處,如果大家留意在今次選舉委員會的界別分組增加了的板塊,正正是令更多基層社會、社區的聲音能反映到選舉委員會。當然,選舉委員會只是做選舉,它不會在平時幫忙施政;但我們既然今次將這些地區組織、基層組織、同鄉社團或全國性組織裏的香港成員放在選舉委員會,就不會浪費這些組織,一定會用好這些組織去聽取市民的意見。你可以向這些長者說,他們可以去當區的分區委員會,譬如他很關心他居住舊樓的消防問題,他可以告訴當區的防火會;如他擔心治安,便可向當區的滅罪會反映;或者他是廣東或浙江的同鄉便可告訴同鄉會他有這些擔心或希望見到這些施政。我們一定會用好這些渠道,日後去擴大收集民意的基礎。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謝偉銓議員。
 
謝偉銓議員:多謝主席。特首,對於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立法工作,包括人大「311決定」、人大常委對《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作出的修訂,藉此堵塞制度的漏洞和缺陷,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我是全力支持的。不過坊間有些說法指來屆立法會會變成「一言堂」、「橡皮圖章」,因為來屆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需要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確認,而有關委員會的組成似乎傾向由政府主要的官員擔任,這樣會否造成有一些人士,如過去對政府某些措施或政策作出批評或不認同的,這些人便不能入閘,反而那些事事支持政府,「不理三七二十一」都 say yes的就能入閘,造成剛才我所說的情況?不知特首你對這說法有何辯解?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謝議員提問的是有關往後要參選的人,他們在資格審查階段的基礎是甚麼。我可以在此清楚說明,這是有一個法律基礎,不是一個隨意、人為、選擇性的決定。法律基礎列明於本地法律內,一方面是一些很客觀的條件,例如他的年齡、他是否符合居住的要求、有否取得足夠的提名、以往有否犯罪記錄等等。另一方面是國家安全,國家安全要求是要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透過現時正審議的公職人員宣誓的修訂條例草案,亦將之「條文化」了,所以並不存在資審會,即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很隨意排斥一些不是違反了那些客觀條件,又不是通過不了國安審查的人士。我希望可以透過你跟你的業界說明,歸根究底,都是依法辦事,尤其是今次引入的是他們必須按參選時的宣誓,要效忠和擁護,不過我們多了一個工具,就是由警務處做的國家安全審查,再交予國安委,如果不符合國安審查,會出具一個意見書予資格審查委員會。事實上,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成立,提升了現時在選舉條例當中選舉主任的規格,選舉主任現時都是政府人士,將來是一個委員會,並不是一個人自己來決定某位候選人的資格。我希望大家可以放心,這事會非常嚴格、嚴謹地進行。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謝偉銓議員。
 
謝偉銓議員:多謝主席。特首,你剛才亦指出過去由選舉主任做一些工作,現在會有資格審查委員會,我相信成員也不會太多,但未來的選舉,包括選委會及立法會選舉,我想參選的人數會有很多,時間亦很緊湊,你認為資格審查委員會在這麼短時間內審查這麼多有意參選的人士,會否有機會因為急而有漏網之魚,選出一些不是愛國愛港人士?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選舉工作是非常嚴謹的。沒錯,今次在不到一年要安排三場選舉,對我們來說是很大的挑戰;無論是對負責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律政司,以至選舉事務處,亦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我們一定會確保他們有足夠資源進行一些前期的審核工作,以交予資審會來作出決定。謝議員可以放心,我們一定會全力以赴,不會吝嗇人手和資源,總之要將工作做得妥妥當當。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廖長江議員。
 
廖長江議員:主席,香港經歷了「黑暴」政治動亂後,中央在國家層面出手,主導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這個做法不但有堅實的法律基礎、政治基礎,在香港亦有堅實的民意基礎。這些民意是建基於238萬名市民聯署支持,亦建基於相關民調的結果。不過,社會上亦同時有不同的聲音和意見,其中亦不乏誤解。為了加深社會對新選舉制度的認識,行政長官和官員已經分別在記者會、解說會等不同場合向公眾、社會各界加強解說。我想問問行政長官,至今聽到社會對新選舉制度的主要意見或者疑問是甚麼?有沒有聽到需要特別針對性作出澄清的誤解?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廖議員。事實上,我們自從三月三十日開始不斷作這類解說,剛才我說已經做了73場,其中68場社會各界參與,五場內部,未來還會有數十場這類公眾解說。我昨日出席了兩場,一場是地產界,一場是工程界。除了很受鼓舞,因為大家發言都是支持,都認為這種亂象不應該再繼續,在這兩場我們都聽到一些意見,甚至同事在其他場合亦有收集到一些意見。現時歸納得出都是時間性的問題,大家都好像議員那樣擔心——是否趕得及?能否做齊這些工作?要重新登記做選民,到時會否認識這個新的制度?會否有遺漏,應該要登記做團體選民或個人選民但忘記了?這個是時間性的問題——我並不是給你壓力,廖主席,但你越早通過這條法例,我們就越早可以啟動這方面的工作,向每一個界別分組解釋如何做選民登記,諸如此類——但是有一個擔心,是時間性的問題。另外,因為現時還未清楚在附件一所指的「合資格團體選民」或者是「提名機構」是甚麼,所以很多提問都是圍繞着是否公道,會不會包括一些代表性不足的團體在內,而這個界別分組還有其他很有代表性的團體等,這是我聽到的問題。在下星期發表條例草案後,大部分答案都會清晰。
 
  我們真的要加強不同階段的解說,現時這個階段需要解說為甚麼要完善選舉制度,完善後有甚麼好處;條例草案發表後的解說,就是條例裏的條文是甚麼、在哪一條條例的條文可以找到附件一內所說的內容;第三階段就是條例通過後,進入選舉過程時的步驟,涉及個人和團體方面的登記問題。這些工作完成後,到選舉時就會有另一個問題,我今早亦聽到很多人問選舉安排方面很繁複,真的要研究,好像是梁美芬議員說很繁複,很容易「踩地雷」,這些又需要做很多工夫。加上包括我早前已經預告,今次的綜合草案條例會一併處理改善投票日的安排,包括「關愛隊」,或者用電子選民登記冊,所以選民投票時會有新的體驗,全部需要解說,否則會有混亂。總的來說,需要不停向公眾發放準確的消息,確保不會有假消息擾亂未來已經如此緊湊的工作。這方面我們一定會很努力。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廖長江議員。
 
廖長江議員:主席,都是跟進行政長官剛才的答案。現時社會上有些人仍然視今次的完善選舉制度為「民主倒退」;有些甚至形容為要參選人證明自己沒有說過當權者不喜歡的說話,這些說法當然是「荒天下之大謬」,但所謂「三人成虎」,政府如何加強破除這種誤解、誤導?防止這類似是而非的言論貶損公眾對新選舉制度的信心?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正如我剛才所說,我不斷地重複,我們要加強宣傳,用不同方法發放準確的信息。不過,既然廖議員點了題,我有一件事都想在此反駁,有一位相當資深的政黨成員、前立法會議員,曾經這樣說過:要求有志參加立法會或者選舉委員會的人士到五個界別,在每個界別取得提名票是一種屈辱,我認為這完全不正確。任何參選人,包括本人,在四年前——我在四年前參選——我明知道有300多位選舉委員會委員一定不會給我票,因為他們已公開說明,但我仍然很謙卑地向他們解釋我的理念,我對於治港有甚麼經驗,希望爭取提名多一票就是一票。我從來沒有這種屈辱的感覺,雖然事實上是很難堪的,坐下會面時先被罵一個小時,而且總是選擇很特別的時間,譬如晚上九時去某地方。這怎麼可能是屈辱?任何投身政治工作,願意投身參選的人士,不應該認為爭取提名票是任何的屈辱。說得出這句說話的人,根本不理解選舉和民主的精神。往後看到或聽到這些話,我們會繼續作出反駁。多謝廖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答問會到此為止。



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