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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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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八日)上午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的開場發言:
 
立法會主席、各位議員:
 
  首先,在此感謝立法會主席接受我的提議,將原定一般在五月進行的行政長官答問會提前至今日舉行,讓我與各位議員可以集中討論上月三十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的新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經完善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將可有效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這是中央繼去年六月三十日通過並在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另一項從國家層面為香港解決問題的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中央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堅持,並能及時制止嚴重損害香港的行為,確保香港社會穩定安全,既發揮「定海神針」的功能,又符合撥亂反正、正本清源的目的。我衷心感謝本會的絕大多數議員已經公開表示對於完善選舉制度的認同,亦感謝超過200萬名市民透過線上線下簽名支持。
 
  事實上,我認為在座各位議員最有資格以自身在立法會和地區工作的體會,說明目前選舉制度的漏洞,導致特區政治體制內通過選舉產生的立法會和區議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亂象,不但令議會極端化,內耗不斷,更被利用為反中央、反政府、散播仇恨,甚至鼓吹「港獨」、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平台。我們在為解說新修訂的附件一、附件二而編製的小冊子內,就列舉了非建制派議員在第六屆立法會自二○一六年十月至二○二○年十一月的亂象事件簿。身為這些亂象的「受害者」,各位議員對於議會劣質化至此境地,應該比我和我的同事更加深惡痛絕。
 
  隨着中央完成了「決定+修法」的工作後,特區政府須抓緊依照附件一、附件二修改本地有關法律的工作;我們亦要做好公眾解說,讓更多香港市民認同完善選舉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並支持有關工作。截至昨晚,我和司局長一共舉行了五場政府內部解說會、68場與社會各界的座談會、接受了八個傳媒訪問和派發了超過10萬本小冊子,這些廣泛的宣講將有助本會稍後正式審議有關的條例草案。我在此要特別感謝立法會接納我較早前的建議,在內務委員會之下成立小組委員會,先討論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主要內容以及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由廖長江議員擔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已經召開四次會議,待特區政府提交條例草案後,小組委員會將會立即轉成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法案。
 
  經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律政司的相關同事不懈努力,我今日可以確定這條名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若徵得行政會議同意,將可以在下星期三,即四月十四日,在立法會特別加開的會議進行首讀。《條例草案》涵蓋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這五條主體法例和相關的附屬法例,並會修訂去年通過的《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更改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日期。由於審議時間緊迫,我們會盡量配合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並且會就具體做法徵詢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意見。
 
  按照附件一、附件二的要求,由特區以本地立法處理的具體事項包括界定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和立法會功能團體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相關團體和合資格團體選民、分區直接選舉選區的劃分、候選人提名辦法、投票辦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等;特區亦會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待《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籌備未來一年三場選舉的工作便須馬上緊接展開。
 
  特區政府除了全力以赴推展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各項工作外,亦會絕不鬆懈地防控新冠疫情,推動疫苗接種;我亦已要求各司局長繼續推動各項政策和立法工作。正如我在三月三十日給立法會主席的信件中提出,特區政府預計在未來數月仍會有16項涉及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法案,以及64個總承擔額超過1,350億元的撥款項目,須立法會審議。我在此衷心感謝立法會主席已公布第六屆立法會在今年暑假會繼續開會,直至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開始為止,以完成各項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審議工作。我對各位議員的配合和努力,表示由衷致謝。
 
  多謝主席。
 
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0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