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小組完成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綜合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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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早前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向餐飲業務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為順利落實該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今日(四月二日)公布,就三月二十八日限期前接獲的約500項空氣淨化設備的資料,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已悉數上載至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網頁,供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參考,綜合清單(按個別品牌的英文字母依次排列)可於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Information_air-changes_purification.html)下載。
 
  繼昨日(四月一日)公布首批名單後,今日已完成檢視所有三月二十八日限期前接獲的空氣淨化設備資料,在接獲的約500項空氣淨化設備中,多份表格資料不齊全,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共有143項。工作小組秘書處已透過電郵聯絡有關提交者,並要求他們在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前補交資料。在三月二十八日限期後,工作小組秘書處也接獲多份遲交的表格,並以務實的態度處理。為令業界早作準備,工作小組在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後也會同時停止收取遲交表格。在四月十一日後,因應上述接獲資料及跟進工作,綜合清單或需更新。請有關人士留意。
 
  為符合規例下對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須遵守的規定,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在食環署網頁登記其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六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並附以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發出的證明書。餐飲處所完成登記並獲食環署確認後,可在食環署網頁下載告示以張貼於其處所入口。
 
  食環署發言人說:「為協助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順利履行有關規定,工作小組自成立以來努力不懈地工作,務求盡快公布符合指定規格空氣淨化設備的清單。政府十分感謝所有參與制訂清單的人士,在這段時間日以繼夜地工作,並在短時間內完成整理綜合清單。這將有助餐飲處所符合規例下對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須遵守的規定,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



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