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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修訂附表6)公告》明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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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擴展南丫島深灣限制地區及延長限制期以加強保護瀕危綠海龜的《2020年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修訂附表6)公告》明日(四月一日)起生效。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提醒市民切勿在限制期內進入深灣限制地區。
 
  為加強保護處於繁殖期的綠海龜,深灣限制地區已由約0.5公頃的深灣沙灘擴展至包括面積約98.2公頃毗連該沙灘的海灣水域(見附件),而限制期亦由每年五個月(即六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延長至每年七個月(即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漁護署發言人說:「綠海龜是列於《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中的瀕危物種之一,在本港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亦是唯一在本港產卵的海龜品種。位於南丫島深灣的沙灘是本港唯一不時有綠海龜上岸產卵的地點,也是南中國海內為數不多的綠海龜產卵地之一。綠海龜在產卵前及產卵期間會在出生地的沙灘附近水域活動,而預備產卵的綠海龜對人為干擾極為敏感,容易因受驚而放棄產卵。新措施有助加強保護瀕危綠海龜及其繁殖地,長遠對綠海龜的存活及繁衍有正面作用。」
 
  發言人呼籲市民在限制期內切勿進入限制地區。屆時本署人員會在區內巡邏,以防止未經許可者進入該區,並監察綠海龜出沒及產卵的情況。任何人士未經許可進入限制地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五萬元。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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