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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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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九名新成員及再度委任十六名現任成員,任期由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新一屆上訴審裁處成員名單如下:
 
新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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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樂教授
陳少平
陳宛珊
陳新
張為國
唐維鐘
陶榮博士
葉采得
阮肇斌
 
再度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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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洪
陳冠雄教授
陳美寶
鄭蕙心
程劍慧
許明明
江智蛟
林智遠
梁銘謙
梁兆輝教授
宓光輝
施熙德
黃顯榮
黃國正
尤妤心
袁妙齡
 
  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宣布任命時表示:「上訴審裁處有效確保有關規管的決定合理和公平,提高有關規管機構的問責性。」
 
  政府亦讚揚即將卸任的陳立德、高朗、賴顯榮、麥萃才博士、沐義棠、黃祖耀、曾志偉、曾錦燕及徐閔。
 
  發言人說:「他們在上訴審裁處的服務,有效確保本港證券及期貨業界得到適當規管。」
 
  上訴審裁處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法定審裁處,按法例由一位法官或前法官擔任主席,負責處理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證監會認可的投資者賠償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作出指定類別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上訴審裁處現有四位主席,他們為夏正民、倫明高、郭慶偉資深大律師及鄧立泰。
 
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