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四月起在綜援計劃下推行具時限豁免計算保險計劃現金價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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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公布,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推行一項具時限安排,於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六個月期間,豁免計算健全綜援申請人所有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為資產,豁免期為一年。
   
  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為香港經濟及就業情況帶來的負面影響,政府去年推出了一系列的防疫抗疫措施,其中包括在綜援計劃下推出具時限的安排,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短暫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為期一年。為協助更多失業人士渡過經濟難關,《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公布在綜援計劃下推行另一項具時限的新安排,不把身體健全綜援申請人的保險計劃現金價值計算為資產,豁免期為一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批准有關建議。
   
  具體來說,身體健全綜援申請人在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六個月期間內提出的綜援申請,所有屬其擁有的保險計劃,不論其現金價值高低,在整年的豁免期間,一概不會被計入資產審查範圍。
   
  申請人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faqs/page_socialsecu)。如有查詢,可致電社署熱線2343 2255。



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