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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起訴懷疑於香港水域非法作業的內地漁民(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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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起訴兩名涉嫌在屯門爛角咀附近水域內進行非法捕魚的內地漁民。
 
  漁護署人員昨日(三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時左右,在上述水域發現一艘內地漁船懷疑非法捕魚,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人員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絞籠器及蛇籠)及漁獲。
 
  該兩名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條例》)(第171章),已被被落案檢控,案件將於明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打擊在香港水域發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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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起訴兩名涉嫌在屯門爛角咀附近水域內一艘內地漁船進行非法捕魚的內地漁民。圖示該內地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