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障上訴審裁處的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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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公布行政長官委任萬崇理資深大律師出任存款保障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主席,任期三年,由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何東鳴資深大律師過去幾年的服務和貢獻。我們深信萬崇理資深大律師的專長和經驗,將有助上訴審裁處繼續有效運作。」
 
  上訴審裁處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第581章)成立,就存戶或存款保障計劃成員因不服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或金融管理專員在存款保障計劃下某些決定而提出的上訴,負責進行聆訊。
 
  上述任命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刊憲。



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