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覆核審裁處任命
********************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公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再度委任石永泰資深大律師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覆核審裁處(審裁處)主席,並任命十一位人士為審裁處委員。所有任命為期三年,由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委員的任命和再度任命如下:
 
再度委任主席
石永泰資深大律師
 
再度委任委員(八名)
William Ahern
陳玲娜
張為國
Praveen Daswani
禤惠儀
龔楊恩慈
潘翠娥
Anthony Rogers御用大律師
 
新委任委員(三名)
趙令昌
許明明
曾志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在石永泰資深大律師的卓越領導下,審裁處運作暢順。我期待他在新的任期內繼續帶領審裁處的工作。」
 
  許正宇亦歡迎三位新委任委員,他表示:「趙令昌先生、許明明女士和曾志偉先生具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我相信他們的專長及經驗將有助審裁處有效運作。」
 
  許正宇亦感謝即將卸任的三位委員陳錦漢、李寶亭、黃文傑資深大律師在任內對審裁處作出的寶貴貢獻。
 
  審裁處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成立,其職能是覆核有關當局(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保險業監管局和香港海關)根據這條例而作出的決定、海關關長就有關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事宜所作出的決定,以及公司註冊處處長就有關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事宜或紀律處分所作出的決定。



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