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稅制及完善選舉制度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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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金融時報》刊出的一篇有關政務司司長訪問的文章,政府發言人重申香港擁有簡單低稅制,一直維持高透明度的稅務政策,並會繼續維持下去。

  發言人強調:「香港的經濟成就建基於蓬勃發展的市場經濟,以及由簡單並具透明度的低稅制所支持的小政府。無論是香港企業或個人,均受惠於全球其中一個最具競爭力的稅制。」

  「另一方面,香港一直以來都堅定支持國際社會就提高稅務透明度和打擊逃稅及洗黑錢的努力。」
 
  發言人說:「我們自二○一八年已落實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打擊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最低標準,並與相關稅務管轄區進行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安排。」

  「以上措施顯示香港重視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將會繼續致力符合按國際共識而定的國際稅務新要求,包括引入將由經合組織頒布的全球最低稅率建議,以應對經濟數碼化為稅務帶來的挑戰。」

  發言人重申,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香港特區政府將全面和堅決地落實「一國兩制」,依法治港,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維護香港的憲制秩序,擁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香港的整體穩定。

  「在『一國兩制』原則下,與香港社會多個界別的福祉有關的議題,例如房屋、土地和貧富懸殊等,均在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範圍內。」

  發言人強調:「政務司司長並沒有說香港特區政府被中央人民政府『指示』要集中處理這些範疇,此乃該文章的錯誤引述。」

  就法官和公務員的宣誓事宜,發言人指出所有法官就職時均須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司法誓言。

  發言人強調,司法誓言和公務員的宣誓/聲明內容同樣要求宣誓者或作出聲明者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宣誓安排無意「打擊」或「清除」任何公務員。

  發言人指出,根據《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而非如該文章錯誤引述「由選舉委員會任命」。



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3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