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深水埗一幢大廈執行強制檢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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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埗民政事務處今日(三月十八日)聯同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入境事務處、深水埗警區和醫療輔助隊在深水埗一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行動由今日上午約七時開始,至上午約十時結束。

  由今日上午約七時起,深水埗南昌街195-199號/元州街2A-2B號/大埔道 47-49號鑽石樓的居民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政府派員於該幢大廈出入口查核住客的檢測證明,並到大廈內進行檢查,確認他們是否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測。

  行動中,政府共檢查了約150名居民的檢測報告,其中3名人士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已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及/或處定額罰款5,000元,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重申,發出強制檢測公告的目的是為了盡快堵截2019冠狀病毒病在社區散播,以保障整體的公眾衞生安全。應受檢人士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個人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保持手部衞生,以及除為進行指明檢測外,盡可能在確定檢測結果前留在其居住地點並避免外出。

  政府感謝大部分居民遵守強制檢測公告,通力合作共同抗疫。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所有應受檢人士須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任何人士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被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深水埗民政事務處感謝入境事務處、警務處及醫療輔助隊的支持和合作,使執法行動能順利完成。政府明白執法過程可能引起一些居民的不便,希望市民諒解。



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