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二讀《2021年收入(汽車首次登記稅及牌照費)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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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21年收入(汽車首次登記稅及牌照費)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2021年收入(汽車首次登記稅及牌照費)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實施政府於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所提出的建議,分別將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提高百分之十五及私家車的車輛牌照費提高百分之三十,目的是抑制私家車增長,紓緩交通擠塞。
 
  眾所周知,香港路面空間非常有限,政府多年來亦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包括改善交通基建、擴展和提升公共交通系統,以及管理道路的使用,以紓緩交通擠塞。
 
  在改善交通基建方面,中環及灣仔繞道和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經已通車,有效發揮分流作用;我們亦適時推展中九龍幹線、T2主幹道、將軍澳—藍田隧道、將軍澳跨灣連接路等主要道路項目。同時,我們會繼續改善交通基建,推展道路及鐵路基建項目和研究,以基建先行,創造容量,配合香港的整體發展。

  在擴展和提升公共交通系統方面,政府的運輸政策亦一直以公共交通為本,以鐵路為骨幹。現時全港每日約九成出行人次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率為全球最高之一。除了持續擴展公共交通服務的覆蓋面,改善公共交通服務,我們會積極善用科技,發放港鐵、巴士及專線小巴等的實時到站資訊,方便市民出行。就以專線小巴而言,運輸署將於本月底透過「香港出行易」流動應用程式及「資料一線通」網站發放約70條專線的實時到站資訊。我們的目標是於二○二二年年底前擴展至全部約600條專線。為進一步紓緩市民的交通費負擔,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補貼比率已於二○二○年起由四分一提升至三分一;每月補貼金額上限亦已由300元提高至400元。為了讓更多市民可在疫情期間受惠於計劃,我們於二○二○年七月一日起,暫時將計劃下的每月交通開支水平由400元放寬至200元。由於疫情持續打擊本港經濟,我們決定將有關安排再延長六個月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於今年四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將計劃下的每月補貼金額上限暫時由400元提高至500元。預計每月平均有大約380萬名市民受惠。
 
  在管理道路方面,運輸署會繼續進行「擠塞徵費」及中環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研究,以期控制和管理車輛使用。另一方面,政府正採取一系列措施,以適度增加泊車位供應,包括在合適的路旁劃設夜間泊車位,以及按照「一地多用」的原則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和公共休憩用地項目中加設公眾泊車位。此外,運輸署亦正積極推展六個自動泊車系統先導項目,以期日後可在政府和私人公眾停車場推廣應用。
 
  雖然政府已從多方面着手紓緩交通擠塞,但不少措施落實需時,香港的土地資源有限仍然是一個重大挑戰。我們更加留意到過去十年汽車數目持續上升,當中佔整體汽車超過七成的私家車,在過去十年間,由約42萬部大幅增加約三十八個百分點至超過57萬部,對路面交通構成沉重壓力,令市民出行需要更多的時間,亦加重空氣污染,影響香港的經濟、空氣質素和宜居程度。私家車不斷增長亦會令路面交通及道路網絡難以承受,交通擠塞及空氣污染情況會進一步惡化。
 
  過往的經驗證明,財政措施對控制私家車增長具有一定成效,而同時增加首次登記稅及車輛牌照費,可發揮相輔相成的作用,抑制私家車的增長數量,甚至令私家車整體數目下降。事實上,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及車輛牌照費,已經分別自二○一一年及一九九一年以來多年未作調整,期間物價通脹大幅上升,大大削弱了兩者對控制私家車增長的成效。為了達致相關的運輸政策目標,亦同時考慮到市民接受程度等相關因素,我們建議首次登記稅及車輛牌照費的增幅分別為百分之十五及百分之三十。
 
  另一方面,考慮到有些市民在訂購私家車,或者為私家車續牌之前未能夠預期政府將會增加有關首次登記稅及車輛牌照費,我們在《條例草案》中訂明,在特定的情況之下,我們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稅率及費用。如果在上述建議生效之前,即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時前,買家已於本地註册分銷商或進口商訂購私家車,或者車主已安排私家車付運本港進口自用,該私家車即使仍未辦理首次登記,只要有關人士能夠向運輸署署長作出法例規定的證明,並且獲署長信納,仍可按舊稅率繳付首次登記稅。
 
  至於私家車的車輛牌照費,所有在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合資格續領的車輛牌照,可在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原先的費用續期。換句話說,這安排是包括最後生效日為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或之前的車輛牌照,牌照期不論為四個月或一年期。
 
  為保障公共收入,《條例草案》內的建議,早前已根據由行政長官簽署的《2021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於公布《財政預算案》之時,即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時開始生效。該項命令使《條例草案》的建議具有最長為期四個月的法律效力。如果在今年六月二十四日前,立法會不能通過《條例草案》,相關建議的效力便會於當天終止。
 
  香港的交通擠塞問題持續多年,更有一直惡化的趨勢,我們應該更果斷從根源處理這問題。政府會繼續不遺餘力,透過基建先行、公共交通為本、善用道路空間等措施多管齊下改善交通情況。我希望各位議員可以支持《條例草案》的建議,透過更有效的控制私家車增長,紓緩交通擠塞,令市民出行更便捷。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