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二讀《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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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代主席:

  我動議二讀《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目的,是將《僱傭條例》(第57章)下法定假日的日數逐步增加,由目前12天遞增至17天,使其與星期日以外的公眾假期日數看齊。

  有關將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的建議由行政長官於二○二○年初提出。條例草案建議,透過一次性的立法程序修訂《僱傭條例》,每兩年增加一天法定假日,使其日數逐步遞增至17天,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新增的五天法定假日為現時並不屬於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並按以下次序增加:佛誕、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復活節星期一、耶穌受難節和耶穌受難節翌日。《僱傭條例》下其他規管法定假日的條文將維持不變。

  政府制訂上述建議時,已充分考慮勞資雙方的利益及受疫情嚴重打擊的經濟情況。法定假日是《僱傭條例》下的一項法定僱傭福利,適用於所有僱主和合資格僱員,包括約37萬名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其僱主。為確保劃一假期的工作順利完成,其步伐至為重要。我們建議將法定假日的日數逐步增加,可給予僱主充足的時間準備及適應,以免對他們,特別是中型、小型及微型企業,以及該等只獲發放法定假日的僱員比例較高的行業,造成過度的人力及營運成本壓力。除商界外,聘請外傭的家庭亦需時在外傭放假期間作出所需的安排以適應改變。

  我們建議首天新增的法定假日為二○二二年五月份的佛誕。佛誕作為單一假期,而且並不在旅遊旺季或學校長假期的日子,該日作為首天新增的法定假日,對商界、僱主及聘請外傭的家庭會較易處理。

  我們建議以一次性形式修訂《僱傭條例》,而非作出多次修訂,讓劃一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日數的工作有清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我們曾就建議方案徵詢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的意見。勞顧會雖然未能就落實建議的步伐達成共識,但就逐步增加法定假日日數直至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以及將有關的賦權法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無異議。我們亦於今年一月諮詢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不同議員對落實建議的步伐雖持不同意見,但沒有反對政府將草案提交立法會。

  我們明白勞資雙方對落實建議的步伐持不同意見。雖然有建議指應就步伐的議題繼續在勞顧會討論,直至僱主和僱員代表達成共識,但在可見的將來雙方可達成共識的機會不高。假如延後工作,直至勞顧會取得共識的話,就會意味現時只享有法定假日的僱員,特別是基層,要等待更長時間才可享有更好的僱員福利。根據粗略估算,在全港所有僱員——不包括政府僱員及留宿家庭傭工——中,約120萬或近四成的僱員將會受惠於建議。政府有責任在考慮僱主及僱員雙方不同觀點後,以社會整體利益為前提取得平衡。

  我懇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讓全港過百萬的合資格僱員早日受惠。多謝代主席。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