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兒童有關的檢疫及隔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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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家庭中有兒童又同時有成員為密切接觸者及/或確診者的檢疫及隔離安排,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十六日)解釋有關政策和安排。

  發言人表示:「香港採取全面有力的措施以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包括在必要時進行檢疫和隔離。這些措施穩定了最近一波的疫情,對維護公共健康及社會整體利益極為重要。然而,如果個案家庭中有兒童,我們所做的每項防疫抗疫決定,必定考慮到兒童及其家庭的利益。」

  為確保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得到適切護理及防止病毒進一步傳播,所有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均獲安排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及治療設施接受隔離及治療;在部分行動中,初步陽性的個案也會被送入醫院或治療設施,以及早進行隔離和治療。另一方面,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將會被送往政府檢疫中心,進行為期14天的檢疫。

密切接觸者和檢疫安排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就呈報個案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及風險評估以找出密切接觸者。一般而言,密切接觸者指曾與確診者一起居住或生活的人士,或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有面對面接觸的人士。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出現爆發(即同一場所有兩個或以上的確診個案),或在風險較高的環境中(例如共同進行運動、或長時間處於同一教室或學校禮堂),即使接觸者與確診者接觸時有佩戴口罩,也可能被列為密切接觸者。

  全港共有六個密切接觸者檢疫中心,其中四個位於政府設施內,包括八鄉少年警訊永久活動中心、鯉魚門公園及度假村、西貢戶外康樂中心和竹篙灣檢疫中心,另外兩間為密切接觸者檢疫酒店(荃灣絲麗酒店和觀塘帝盛酒店)。

  位於政府設施內的四個檢疫中心有24小時運作的醫療站;而兩間密切接觸者檢疫酒店則有流動醫療隊作支援。

  密切接觸者會按個別情況被分配到各個檢疫中心。分配時所考慮的一系列因素包括檢疫人士的特殊需要 (例如:未成年人士、孕婦)、醫療需要、檢疫人士的住處與檢疫中心的距離等。一般而言,有醫療需要的檢疫人士會被分配到其中一個由政府運作的檢疫中心,該處有醫療站可更適切地監察他們的健康情況及在緊急時提供支援。

  如有18歲以下兒童需要入住檢疫中心,衞生署一般會按要求容許其中一位家長陪同子女入住檢疫中心以便照顧,家長及其子女會在同一房間檢疫直至檢疫期結束。

  如有家長確診需要入院治療,需要檢疫的兒童可由一名由家長安排的照顧者(可以是親屬、家長的成年朋友或家庭傭工)陪同進行檢疫。

  如家長被界定為密切接觸者但希望帶同有特別需要而非密切接觸者的子女到檢疫中心,家長可向衞生署提出要求,而家長需要與其子女一同檢疫直至檢疫期結束。家長亦需要簽署承諾書以示其明白一切感染風險。

  為照顧兒童(包括嬰兒)檢疫期間的需要,社會福利署提供一系列用品予檢疫中心內的未成年人士,包括:嬰兒床、毛氈、床圍、衣物、餐具、沐浴用品、紙尿片、嬰幼兒食物及零食,以及供兒童使用的填色筆和填色冊。檢疫中心亦備有暖奶器、奶瓶消毒機和小雪櫃,供家長在有需要時借用。衞生署及民安隊一直盡力照顧需要檢疫的兒童的需要,營造兒童友善的檢疫環境。

隔離及治療安排
 
  香港是全球少數的地方安排所有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不論病人有否出現病徵)於公立醫院及治療設施接受隔離及治療。醫管局透過啟用第二線隔離病床和營運位於亞洲博覽館的社區治療設施及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等措施,持續提升其服務量。

  醫管局充分了解兒童的特別需要,並一直在感染控制措施和病人需求之間取得平衡。若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兒科病人的家長或親屬同時確診,公立醫院會就病人的臨床情況進行評估,考慮安排有關病人入住同一負壓隔離病房。即使家長並非確診者(即其病毒檢測呈陰性),如果子女確診,醫院也會在衞生防護中心同意及備有足夠隔離設施的情況下,按要求安排他們在醫院內陪伴確診子女。

  醫院會向家長解釋感染病毒的風險,並提供必要的感染控制預防措施及個人防護裝備。因應感染控制考慮,有關家長在兒科病人出院後,須接受衞生防護中心安排的檢疫。

  至於在兩名家長均確診而又沒有其他更好安排去照顧其子女的情況,醫院會在衞生防護中心同意下作出合適安排,以便利家長在醫院接受治療期間,同時照顧其子女。

  發言人表示:「對政府而言,控制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蔓延以及保障在香港生活及工作的人士和其家人的健康,至為重要。」

  「如果有正在檢疫或隔離的人士有任何問題、要求或建議,我們必定會按既定程序處理,並在合理及安全的前提下,盡力滿足他們的需要。」



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3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