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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行動截獲懷疑非法拖網漁船(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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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三月十四日)公布起訴涉嫌在石牛洲附近香港水域內一艘漁船上進行非法拖網捕魚的九名內地漁民。

  漁護署與水警三月十二日在上述一帶水域進行打擊非法捕魚的聯合行動時,發現一艘懷疑正在拖網捕魚的蝦拖漁船,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人員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船上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規例》(《規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而被落案檢控,明日(三月十五日)將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根據《規例》,任何人士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發言人說︰「漁護署與警方會繼續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魚活動。」
 
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2時2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三月十四日)公布起訴涉嫌在石牛洲附近香港水域內一艘漁船上進行非法拖網捕魚的九名內地漁民。圖示該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