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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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三月八日)中午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今日是三八國際婦女節,我首先在此祝福全港婦女身體健康、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作為首位女性行政長官,我一直對於推動婦女發展感到有多一重責任,所以容許我藉着今日是三八國際婦女節,簡單地交代近年我們在婦女發展方面的工作。
 
  如果大家記得我在立法會發表二○一八年的《施政報告》的演辭中,我特別講了一段說話,就是我們會加大力度推動有關婦女的權益,當時列舉了六項措施,在此跟大家簡單地交代這六項措施,進展都是非常良好。第一項是提出把法定產假由10星期增加至14星期,額外的薪酬由政府承擔。經立法會通過相關法例後,這項措施已經在去年十二月正式落實,廣受各階層婦女所歡迎。
 
  第二個措施是優化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鼓勵更多義工參與成為社區保姆。這個計劃可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讓婦女能夠更積極地投入社會。
 
  第三,我們已經在超過330個政府設施裏提供育嬰間或哺乳室,並在政府賣地條件中規定私營發展商必須在新的商場發展項目中設置育嬰間或是哺乳室。我們亦修訂了《性別歧視條例》,把騷擾餵哺母乳定為違法行為,為母親提供更好的保障。
 
  第四項措施是在二○一九/二○學年開始,為特定年齡組群的女學生提供免費子宮頸癌疫苗接種。截至去年年底,在參與的小學中,共有24 000名小五女學生已經接種第一劑疫苗,接種率是百分之八十五。
 
  第五,如果大家記得的話,當時社會對於不幸流產的婦女的流產胎處理都有關注,我亦表示同情。首個安放流產胎的設施「永愛園」已經在二○一九年四月啓用。
 
  第六,為了促成女性參與更多社會事務,在過去三年,政府委任了更多女性非官方成員參與諮詢或法定組織。目前最新的女性成員比率是百分之三十四,已經非常接近我們所定下的百分之三十五的目標,我有信心在餘下任期一定可以達標。我亦很高興在我任內成立的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主管是一位女性警官,而渠務署亦成為首個由女性工程師出任部門首長的工務部門。我知道香港交易所在首位女性主席查史美倫女士的推動下會促成更多上市公司委任女性出任董事局成員。剛巧我留意到今早的新聞報道,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陳翊庭——她本身亦是一位女士——亦認同這方面的工作,甚至預計在未來幾年,上市公司的女性董事局成員會逐步增加。
 
  我完全明白在過去一年的抗疫過程以及面對現時的經濟不景、失業率上升,香港的婦女將會面對更大的壓力,特區政府和我本人會在這方面更加着力,為她們提供所需的支援。
 
  接着想談談有關正在北京舉行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正在審議的其中一項議程,就是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我一如既往在上星期五列席這次會議,亦希望藉今日的機會向大家重申特區政府的立場。確保香港的管治權掌握在愛國者的手裏,是令「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可以全面準確貫徹地在香港落實。我和特區政府非常歡迎和支持這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工作,我亦十分認同在進行這個完善選舉制度工作裏須遵循的五大基本原則--稍後我會逐一交代--特區政府亦會全面作出配合。
 
  作為行政長官,面對香港政治體制中的選舉制度出現漏洞和缺陷,但亦清楚明白特區是難以自行處理這個問題,我非常感謝中央繼去年《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後,再次從憲制層面擔起責任,行使中央權力,為特區解困。這一次全國人大採取的方法是與國安法一致的,是「決定+修法」,即是先由全國人大作一個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然後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這個「決定+修法」的方式是及時和必要,而且是合法、合憲,它的主導權和決定權是不容置疑的。
 
  至於我剛才提到的五大基本原則,即是在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裏,我們要遵循哪些原則,我是全面認同當日王晨副委員長在全國人大會議上作出的說明。第一個原則是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個方針。第二個原則是要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所以大家會留意到在這個工作裏,除了要根據憲法、《基本法》之外,亦要根據《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第三個原則是堅持依法治港,所以當人大做了決定,人大常委會作出了修法後,仍然需要特區政府進行本地選舉法例的修訂。
 
  第四個原則是要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香港近年發生的情況,大家都有目共睹,亦令中央不能不出手,為我們解決這個問題。向前看的實際情況是必須要找到一套選舉制度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選舉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但同時亦要維護香港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最後一個原則──我相信特別是為了特區來寫──就是希望可以透過這次完善制度,提高特區的治理效能,因為實在是看到過去幾年在立法會的亂象,令特區政府在施政方面舉步維艱。這五大基本原則,大家如果有再回看港澳辦夏寶龍主任在二月二十二日座談會講話中,他亦提出這次完善工作有五個必須要堅持的原則,兩者是同出一轍。
 
  至於下一步,特區政府要配合的工作,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是公眾解說。早前由於它涉及人大的工作,是高度機密,現在既然人大已經納入了議程,亦會在這個星期審議、通過一個決定,特區政府將會全面推展有關解說的工作。這兩天大家都有留意到,我本人發表了聲明、我的司長和局長亦用不同方式表達了對於這次工作的支持,稍後他們亦會向相關持份者進行解說。這個解說會隨着這件工作的進展加大力度,第一個階段是這幾天,當人大進行審議,相信將會在閉幕時就可以通過,這幾天我們都會密集式地透過大眾傳媒來向香港社會解釋。我留意到很多建制派朋友都正在做這方面的工作,在這裏對他們的努力亦表示感謝。第二階段是當人大作了決定,其中包括授權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作出修訂,很多實質內容將會出現在經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所以這段期間,特區政府亦會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接觸一些代表性的團體,然後反映他們的意見,協助常委會作出相關修訂。第三個階段,我們可以說是主角,因為進入本地立法,跟所有的立法工作一樣,我們會修訂本地法例,經行政會議同意提交立法會,讓立法會審議、通過。這是整個我們第一部分公眾解說的有關工作。
 
  第二個配合工作就是剛才所說本地選舉法例的修訂。本地選舉法例的修訂是相當複雜,因為涉及的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超過二十部,所以有大量工作需要進行,我們亦會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律政司有專職同事負責。
 
  第三,經過本地選舉法律修訂,全面準確落實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有關產生辦法之後,特區政府須要妥善安排未來十二個月的多場選舉。整個工作的時間性很迫切,但我跟特區政府會全力以赴,完成我們的使命。
 
記者:你好,林太。想請問一下,這次提出改善這個選舉制度,其實整件事是否由你本人提出?還是中央政府希望去改善,然後通知你?你有否給予過甚麼建議?可否跟大家分享?另外,根據《基本法》提到,無論特首選舉還是立法會選舉的發展都應該是循序漸進的,那麽你覺得這次的改變算不算是符合循序漸進發展的原則呢?還有,選委會在立法會的功能組別這個身分是否一個過渡的安排?日後會保留多久?香港日後的政制發展會怎樣呢?怎樣解決選委會本身的選民基礎比較小、代表性未必夠直選多這個説法呢?謝謝。
 
行政長官:有幾方面的問題。第一,如果你留意到,我多次發出的聲明都強調在香港的政治體制,這個是中央的事權,不屬於香港自治的一部分;而在任何的政治體制內,選舉的制度是重要的一環。提出要完善選舉的制度,這次是由中央主導,所以我的説法是,我非常尊重中央在這件事上的主導權,而其決定權亦是不容置疑。你問我作爲行政長官,特別是經歷了香港回歸以來最嚴峻的這幾年,我怎樣看這次的完善選舉制度呢?我當然是歡迎和同意。我剛才也説了,作為行政長官,我看到我們的選舉制度有漏洞,甚至會危害到國家的安全、主權、發展利益以至香港的長期穩定,但我亦深切地明白到,我們自身是沒有這個能力可以處理。這情況跟《香港國安法》可以説是差不多一樣:我看到香港的安全受到影響,我看到有外部勢力在擾亂香港的情況,但是要香港自行制定國安法似乎是不可能,所以就由中央出手。我對於中央這次行使它的權力去主導這件事,我是非常歡迎、非常支持。
 
  第二個問題,就一件這麼重要的事,作為特區的行政長官,是有雙重負責制——我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亦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我當然會比大家早知道中央會主導去進行這件事,我亦在這個過程中表達了我的看法。我留意到在王晨副委員長的說明,以至韓正副總理在接見港區代表的時候,都有提及是有聽過特區政府的意見。我可以說我是代表特區政府的,因為這件事是高度機密,所以即使在管治班子裏,知道的人不多。但是,對不起,我不可以說我給了甚麽意見、中央接納了甚麽意見,因為一般來説,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央的交往都是保密進行,不可以公開談論。

  第三方面,我相信你是指《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或者第六十八條有關行政長官產生和立法會的產生都有提及循序漸進以達致普選的目的。我必須強調,今次是沒有修改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八條,所以這個循序漸進最終達致的目的是仍然存在;不過你亦應該留意,第四十五條亦有提及要按實際情況。香港的實際情況──剛才我說過,大家有目共睹——在過去多年都有出現這種很泛政治化的局面,甚至近年是出現了有人要「自決」、「公投」、「港獨」、引入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置香港的利益於不顧,這就是放在眼前香港的實際情況。中央或者任何人去看第四十五條,我相信第一個着眼點就是究竟特別行政區出現了甚麼實際情況。如果這個實際情況是選舉制度有漏洞,現時迫切要做和必須要做的就是先堵塞漏洞,令香港的選舉制度可以產生一個政治體制,回到「一國兩制」的初心、軌道和框架。當這些事情回到軌道的時候,我們又可以循序漸進;但現在的情況是走歪了,所以要先處理這個問題。

  至於選舉委員會,我現在不能夠說情況是怎樣,但在王晨副委員長的說明內,我想稍後亦會出現在全國人大的《決定》中,就是我們需要重新構建這個選舉委員會。要構建甚麼呢?這包括它的規模,坊間已經有人揣測是否還保持1 200人呢?亦會構建它的組成,是否仍是四個界別、會否有第五個界別、或每個界別的分組會否有所調整?亦會構建它的產生辦法,這是選舉委員會的構建部分。另外是賦權的部分:究竟選舉委員會將來會有甚麼權力?在王晨副委員長的說明裏,亦是點題式提出了,除了會繼續選行政長官,即是它今天的任務,亦會獲賦權去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但我今日不能告訴你們這個較大比例是多大——它亦會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所以,選舉委員會並不是一個過渡的安排,因為它有了這些功能後,它在選舉制度裏將會是一個相當核心的元素。其他有關的詳情,恐怕要再過一會才能跟大家公布。謝謝。
 
記者:……即是如何可以加強?因為本身的選民基礎比較小,比直選選舉為小,如何可以加強選委會的代表性?
 
行政長官:這個選委會的組成,你也要待詳細情形公布後才知道。
 
記者:林太,你好。想問其實你剛才都說,因為這個政改接下來會有本地立法,是否不須要再走「五部曲」?如果你們向立法會提交修改,是否還須要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如果不用,為甚麼以往的政改,你就要做很多諮詢,又要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為甚麼今次可以完全沒有這些?過程之中,你會如何諮詢香港人?還是純粹問一些人大政協或者一些你們覺得中聽的就算?香港人如果對這個改變是不支持的、是支持以往的選舉制度的,又可以如何表達?還有想問你剛才都說很多工作、會進行修改,現在可否說得到會否押後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會否如梁愛詩昨天的估計,可能要十二月後才可以做到?以你的評估,時間(方面)會如何落實?最後想問你剛才提及國安法,很多香港人都看到最近47位民主派人士被檢控,其實你之前推銷或講解立法時,你說是針對一小撮人,但現時看都已拘捕了過百人,有人計算過,差不多平均二點幾日就拘捕一人,而且主要民主派的成員都已被你拘捕。你回看以往的說法,你覺得自己有否欺騙香港人?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第一,我剛才已經解釋過,這次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是由中央主導,是合憲、合法的,它並不是以「五部曲」完善制度的程序,而是由中央主導的程序。你會問,中央主導的權力來自哪裏,就是來自憲法和《基本法》。憲法第三十一條說國家可以成立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內的制度由法律規定,當然最高的法律機關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另外在憲法第六十二條亦有起碼三條條款適用於這次的情況,就是六十二條的第二款,全國人大有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亦可以決定特別行政區設立及其制度;以至第十六款,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所以全國人大行使職權去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是有很清晰的憲法和法律基礎。如果你看《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說明誰有權力修改——中央、全國人大就是最高權力。當然如果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提出修改,須經過一些程序,但這次是由中央層面去處理這個問題,簡單來說,並不須要走你剛才說的其他程序。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進行的立法工作,與其他我們做的立法工作沒有分別,就是一項政府的條例草案在立法會獲過半數通過,並不須要啓動在「五部曲」內的另外要求。
 
  至於如何可以聽到香港市民的意見,其實香港市民的意見在一段時間內也是清晰的,就是見到香港的情況很混亂,早有「黑暴」的問題、後有立法會被擾亂的問題。其實市民現時對於立法會也不是很關心,因為早前所見的也是亂象,由議員的言語暴力進而到身體暴力。這種現行選舉制度產生的政治體制存在的問題已有一段日子,市民對於這種制度也有關注或希望能夠改善。在這項工作,時間性很重要,大家都知道其迫切性,因為接下來有多場選舉,我們須要透過本地立法去全面落實——本地立法工作是一項落實的工作,因為《選舉條例》訂得很仔細,我剛才都說,我們要改的本地法例是很多部的。我們會進行這項工作,這項工作會交予立法會審議,在審議的過程中,我相信立法會議員亦會去聆聽他們的選民或社會上的聲音,而我們亦會爭取每一天的時間──剛才我說過我們配合的工作──我們都會聽取有關意見。
 
  關於第二個問題,就是接下來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去年因為疫情嚴峻,我們通過緊急法,把換屆選舉,即第七屆的立法會選舉押後至今年九月五日,其間的「真空期」亦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一個決定來解決。該決定的內容就是說第六屆可以繼續履職不少於一年,但押後的選舉日期我們是寫得很具體,就是今年的九月五日。在這一刻,我不能夠告訴大家我們是否一定要再次押後這個選舉,但接下來的工作是很多,尤其是當選舉委員會將被賦予新的職權,透過選委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邏輯上而言應該是選舉委員會的選舉先舉行,然後再到第七屆的立法會選舉。總之,現在這一刻,我們會趕緊做我們要做的修例工作,到時當我們的情況比較明朗化,我們會向大家交代接下來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是何時進行。另外一個因素就是疫情,我當然不希望回復到如去年七月時那麼嚴峻,特別希望在疫苗接種方面有良好進展,令我們可以在經完善的選舉制度和修訂了的本地選舉法例之下,如期在決定了的日子進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
 
  第三個問題,有關國安法。國安法自去年六月三十日實施以來,是按部就班地在做要做的事,所有的調查和檢控工作分別由警務處的國家安全處和律政司內專責國安的檢控部門的同事進行。我不想評論個案或被檢控的人士,所有事情也是要根據法律和證據,最終亦要在法庭裁決。但有一件事是明顯清楚的,與我當時所說是一致的,就是它回復了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香港是一個750萬人的社會,有一段很長時間,我們的市民連外出、乘坐地鐵或發表一些意見也不敢;很多企業,由於他們的立場可能是比較支持政府或支持國家,亦不太敢開業;甚至我們在抗疫期間,有些酒店都不敢租予我們作檢疫用途,也是因為「黑暴」的陰影,但這個隨着國安法的實施已經大大減退。我希望你去問一下絕大部分的香港市民,他們是否如我當日所說,大部分市民的人權和自由獲得保障。多謝。
 
記者:你好,林太。想問問你剛才都提到,既然邏輯上要等選委會完成選舉後才可以有立法會選舉,因為今個星期人大都會通過這個《決定》,是否差不多百分之百我們都知道九月不會有選舉,因為要等待十二月的選委會選舉?第二,就是想問問有些人都覺得今次這個改革是令到民主派的參選空間大幅收窄,剛才也有行家問過會不會是刻意令建制派受惠,或是某些人可以受惠,你怎樣看這個說法?另外,也有消息說韓正曾與你談過有關於港人到內地通關的問題,是否真的有談過?以及韓正是否與你談過疫情防控是你當前中心要看的事,是否相關?多謝。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第一,有關時間表。今次隨着全國人大作出《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時,內容會是具體的。剛才你的問題是假設選舉委員會會按着往時的流程,在換屆前的十二月選,這個選舉日子本身或許是會改變的。正正如此,現時不能告訴你立法會九月的選舉是否能夠如期進行,選舉委員會十二月的選舉亦不必在這個時候說是一成不變的。我自己亦已承認,經過今次的完善制度後,以及選舉委員會被賦予新職能以選舉產生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邏輯上我認為是應該選舉委員會先選,然後才到立法會的選舉。稍後當我們有實際情況、修改本地法例所需的時間等,我們會向大家交代的。
 
  第二個問題,香港很慣常把某些政治人物或是黨派的成員稱為「民主派」。現在我們並不是要去處理「民主派」,我們是處理一些不愛國、不愛港,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繁榮,甚至是會挑戰中央的權威,勾結外國勢力來制裁國家、制裁香港的人士。我們是處理這個問題,並不是在處理一個民主的候選人或是一個不民主的候選人。事實上,建制派裏的人士都是民主的,他們的工作都是為人民服務。這種簡單地把議員分類,即是把政治人物這樣分類,我覺得是時候要有一定的改變。
 
  只要是一個愛國的人士,我相信這套制度仍然是歡迎他們參選的。大家不要忘記這套制度很強調要有廣泛代表性,它很強調要以整體利益為依歸,所以這些人無論對於某一種政治體制的看法是如何,甚至對於特區政府施政有甚麼看法,可以贊成,可以不贊成,只要他能滿足和符合「愛國者治港」的「愛國者」這個資格,他都可以參選,並不存在收窄了參選空間,除非那些自稱「民主派」人士,自知是不能夠滿足、符合「愛國者」這個定義。
 
  第三個問題,是我與副總理的會面。大家留意到,我往常列席人大開幕,我都不會有其他事情做,很多時我都是即時回港,去年如是。但今年我收到通知,在列席後的第二天下午會獲得副總理接見,不單止是我,澳門行政長官亦有獲邀,我們是分開獲得韓正副總理接見,然後一起獲得副總理宴請,所以需要在北京多留一天,昨天才回來,今天第一時間便與大家交代這些重要事項。

  韓正副總理是非常了解香港的情況、非常關心香港各方面的情況。我們在一小時的交流裏甚麼都有觸及,包括房屋、土地,以至剛才你提到有關疫情方面。副總理知道在香港有很多訴求,希望早點能夠逐步恢復兩地人員的正常往來,這方面他說他是明白的,因為我們實在與內地非常緊密,所以在未來日子裏,他都鼓勵我們要繼續做好防控疫情的工作。只要香港的疫情穩定下來,恢復人員往來是理所當然的,不過要先做好自己的工作,所以我們重中之重仍然是處理香港防控疫情的工作。
 
  我知道大家近日對於疫苗接種有擔心。今天下午有關處理新冠疫苗接種的臨床專家委員會將會就着第二個個案召開會議,稍後亦會向大家交代。在第一個個案發生後,他們亦立即見記者,告訴大家看來是沒有直接關係——即是這個死亡個案與疫苗接種是沒有直接關係。現在最好是聽取專家意見,讓他們看了數據或是解剖和臨床資料後,他們會作評估,再向大家交代。疫苗接種對於疫情可以達致剛才所說的受控水平,使人員可以恢復往來非常重要,希望社會各界會按着政府安排的優先次序來接種疫苗。
 
  昨日又有一批「復必泰」疫苗抵港,我們已經先後有超過230萬劑疫苗抵港可以使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將在一個多小時後,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見傳媒講講最新的疫苗接種計劃,希望能夠把我們已經抵港的疫苗盡快讓有需要的人士接種,從而令香港社會的群體免疫能力可以提升。特區政府一定會與內地有關當局跟進,看看在甚麼情況下可以逐步恢復人員的往來。同樣,與外國的通行情況亦是一樣,因為我完全明白這個對於香港的經濟復蘇、對於市民的日常生活都是至為重要。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3月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