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民政事務總署就防疫規例加強宣傳及巡查(附圖
**********************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牌照處)加強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宣傳及巡查。
   
  政府於二○二一年二月十八日起逐步有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容許部分《規例》下附表所列處所(表列處所),在符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規例》所發出指示(指示)的規定及限制下可予開放。牌照處在指示生效當日已把相關規定及限制上載至其網站,方便相關的持牌表列處所參照及遵循。此外,牌照處亦發信通知個別表列處所其適用的規定及限制。
   
  為確保相關處所有適當採取指示下的規定及限制,牌照處除加強巡查外,亦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由二月十八日至二月二十五日,牌照處(包括與其他部門聯合行動)就《規例》共進行了超過1 600次巡查,其間發現處所大致有遵照指示營運,發出16次口頭勸諭。
                                                      
  民政總署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六日)表示:「我們感謝處所管理人的配合,使政府的防疫政策得以充分落實。至於少數未能完全符合指示要求的處所,大部分因管理人未熟習相關規定及限制所致,牌照處執法人員已即場解説並作口頭勸諭,提醒管理人盡快糾正。」
   
  在《規例》下,牌照處獲賦權就其負責的處所(包括遊戲機中心、會址、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以及酒店或賓館),按《規例》相關要求進行巡查和執法工作。
   
  根據《規例》,若處所管理人違反指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市民在光顧有關處所時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包括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維持所需措施,否則亦可能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或《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違規人士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
   
  發言人表示:「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風險,牌照處會繼續加強宣傳、巡查和執法。我們呼籲酒店、賓館、會址及遊戲機中心管理人,遵從《規例》的規定及指示;亦提醒處所管理人及市民須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今日(二月二十六日)表示,為確保相關處所有適當採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所發出指示下的規定及限制,其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牌照處)除加強巡查外,亦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圖示牌照處執法人員按《規例》相關要求巡查其負責的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