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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南丫鄉村污水收集系統第2期第2A部分的排污設備工程建議獲授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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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離島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南丫鄉村污水收集系統第2期第2A部分──大園(部分)、高塱(部分)、橫塱、大灣新村、大灣舊村及大灣肚(部分)的鄉村污水收集系統工程」的擬議排污設備工程。有關擬議排污設備工程獲授權的公告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刊憲。
   
  該擬議排污設備工程包括下述項目:
       
(i)在大灣肚建造一座污水泵房; 
(ii)建造雙管污水泵喉及無壓污水渠;及 
(iii)進行附屬工程包括所須的公用設施改道、道路及渠務工程、沙井建造、臨時封閉行車路/行人徑/休憩用地及恢復原貌工作,以及所需的建築、屋宇裝備及環境美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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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務署將負責該計劃的建造工程。

  該項排污設備計劃的詳情已於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二○一九年十月四日、二○二○年六月十九日及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刊登憲報。
 
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