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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政府採購口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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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鍾國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於去年初爆發的初期,全球口罩供不應求。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從全球搜購口罩,並且不經招標程序批出直接採購合約。據報,物流署去年採購合共11.2億個口罩;已交貨的口罩當中有不少有質素問題,亦有相當數量的口罩現已逾期但仍未交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已逾期但仍未交貨的口罩的(i)數量、(ii)原定及最新預計的交貨日期,以及(iii)逾期未交貨的原因(按採購合約編號和供應商名稱以表分項列出);該等口罩的平均單位價格、所涉訂金總額,以及貨款餘額總數;物流署有否要求有關供應商退還訂金或作出賠償;及
 
(二)有質素問題口罩的數量,並按來源地、生產商名稱及質素問題類別(例如附有虛假商品說明、含菌量超標)列出分項數字;物流署如何發現該等口罩有質素問題;該等口罩在被發現有質素問題前已分發予各政府部門的數量、未分發口罩的處置方式,以及物流署對有關供應商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
 
答覆:
 
主席:
 
  就鍾國斌議員的提問,我們回覆如下:
 
(一)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於二○二○年採購的口罩中,撇除已撤銷的合約,逾期但未交付的共40萬個,涉及下表所列兩個本地供應商。有關合約共採購260萬個細碼口罩,平均單位價格約0.65元,其中220萬個口罩已經送達物流署,而餘下的40萬個口罩,供應商表示因生產地貨運出口限制而須延期交貨,詳見下表。有關的採購合約並不需要政府支付訂金或預繳貨款。物流署會密切留意口罩交付的情況。
 
合約編號 供應商名稱 已逾期但未送達的口罩數量 送貨日期
L/M (538) to GLDPA/1-90 中國國際進出口有限公司 300 000個 原定:二○二○年十月
 
最新預計:二○二一年三月
L/M (581) to GLDPA/1-90 華潤紡織品有限公司 100 000個 原定:二○二○年十一月
 
最新預計:二○二一年三月
 
(二)截至二○二○年十二月底,物流署發現約8 370萬個可能有問題的口罩。詳情如下:
 
  質素問題 並非全數來自
供應商聲稱產地
懷疑附有
虛假商品說明
如何發現 物流署經抽樣檢測及化驗所測試 物流署從報章報道得知有關供應商疑似將其他產地口罩重新包裝成為合約承諾的產地口罩。經向有關供應商查詢後,物流署懷疑供應商所交付的口罩的產地與採購合約所規定的不符,並向海關作出舉報 知悉海關進行調查後,物流署懷疑該供應商曾提交虛假文件並將有關事宜轉介警務處跟進
涉及數量 約4 500萬個 約3 200萬個 約670萬個
來源地 內地、日本、印度、俄羅斯、土耳其、哈薩克斯坦、馬來西亞、印尼、斯里蘭卡、美國、愛爾蘭、杜拜及德國 日本
(供應商聲稱)
內地
向政府部門分發的數量 約327萬個 沒有分發 約312萬個
部門已使用的數量 約321萬個 沒有使用 約82萬個
未使用口罩的處置方式 物流署通知相關部門停用口罩和將剩餘的口罩交還物流署跟進 物流署暫時寄存口罩待執法部門處理 物流署通知相關部門停用口罩並將未分發和部門剩餘的口罩轉交海關處理
物流署對供應商採取的跟進行動
 
現正與口罩供應商跟進,要求整批口罩換貨/退款 已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跟進個案,並會全力配合其搜證及調查工作。有關的採購合約已撤銷,並正向涉案供應商追討損失及賠償
 
  為免影響談判或執法部門跟進及可能的訴訟,物流署未能透露有關個別合約詳情及供應商的資料。
 
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