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護署起訴懷疑於香港水域非法作業的內地漁民(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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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二月二十三日)起訴一名涉嫌在石牛洲附近香港水域內進行非法捕魚的內地漁民。
漁護署人員昨日(二月二十二日)大約下午五時,在上述水域發現一艘內地漁船懷疑以刺網進行非法捕魚活動,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人員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及漁獲。
該名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條例》)(第171章),今日被落案檢控,案件將於明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打擊在香港水域發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完
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