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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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昨天我和我的司局長、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率先接種了新冠疫苗,到今天為止,我沒聽到大家有甚麼不良反應,大家都看見,我感覺非常好,甚至連針口痛都沒有。我們亦很高興,截至今早九時,即由凌晨零時網上開始接受預約接種到今早九時,共有42 000名屬於五個優先接種類別的市民已預約在未來兩星期,即由本星期五開始的兩星期,到五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和18間普通科門診接種疫苗。據我所知,由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的名額有限,所以在18間門診接種疫苗的預約名額已經爆滿,但在五間大規模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仍然可以預約,屬於五個優先接種類別的市民可以繼續在網上預約。特區政府會密切監察情況,尤其是第二款疫苗,即復星/BioNTech疫苗很快抵港,我們便可以進一步推展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亦會協助加快在私人診所內的疫苗接種籌備工作,令更多屬於五個優先類別的市民可以接種疫苗。由於昨日已經回答了大家很多問題,我沒有其他開場發言,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你好,想問昨日夏寶龍的言論,就是要求修改選舉制度,你之前用過「不會做『撼頭埋牆』的事」來形容政改,其實這次是否算是中央迫你「撼頭埋牆」?另外也想跟進,之前你說想制訂《基本法》二十三條,但最後我們有《港區國安法》;你亦說過任內你想創造有利條件去做政改,但現時變成好像是中央不得不出手。是否覺得你任內在這兩個範疇都做得不好,所以中央等不到,需要出手呢?另外,剛才你提到有42 000人屬於優先群組已經登記去接種疫苗,但政府之前說過其實有240萬合資格人士,即現時登記率應該是大約1.75%,你覺得這個登記比率高不高?是否接受和滿意?以及原因是甚麼?是政府宣傳抑或市民對疫苗信心不足的問題?
 
行政長官:我先回答最後一條題目。正如我剛才所說,網上開放予市民預約是由今早零時開始,到九時正是九個小時,而且這九個小時內大部分市民應該是在睡覺,所以在這段如此短的時間,有市民已經在網上──我都形容是急不及待地──去預約希望接種,這個42 000人的數字是一個相當踴躍的數字。不過最終我們整個接種計劃的成功,是要靠市民的參與、配合和支持,所以我們會不斷做宣傳、教育和推廣的工作,讓市民更加認識打針的好處和各款疫苗的數據及其效能。在這項工作方面,香港往往都要迎難而上,因為不是我們單方面宣傳,市民就接收到這些信息,在坊間會有很多抹黑和失實的報道。昨天我在記者招待會已經預見這些抹黑、失實的報道會馬上出現,不出兩、三個小時後,就在網上廣泛流傳指我和司局長接種的疫苗並不是科興疫苗,是造假、是另一種疫苗,因為我們對科興疫苗也沒甚麼信心,令我們馬上需要澄清。我相信接下來的日子,這些澄清的工作要不斷進行,我亦希望新聞處和我們的同事會加快去澄清這些失實的報道,因為現時在網上這些資訊流傳得很快,有些人會信以為真,它的表達方式其實一如二○一九年六月後幾個月在網上社交媒體傳播的信息,有些像是真的,我有時也覺得他們的技巧非常高,所以特區政府會「打醒十二分精神」,每天監察在社交媒體上的信息,一有需要我們會馬上澄清。我希望作為客觀報道的傳媒,亦會在這方面協助特區政府做澄清的工作,因為越多人打疫苗,不但護己護人,對於我們走出這次疫情亦很有幫助。走出疫情對於整個社會帶來的好處,不需要我在此重複;我們只是僅僅在年初七稍為放寬了一些社交距離措施,整個社會就多了一點動力和活力,企業亦有一些生意可以做。這是一個共同責任,希望大家都是共同努力。
 
  昨天港澳辦夏寶龍主任的那番話是很清晰的。我們為甚麼會去到這個地步,要由中央層面來解決香港的政治體制,包括選舉制度一環,夏主任已經不厭其煩地回顧了在回歸以來這二十多年,每次碰到這些社會上相對有一定爭議性的議題,也是會產生這種鼓吹仇視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言論。如果我沒有記錯,夏主任一直回顧至二○○三年,首次是特區政府希望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即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然後到我們只是在學校推動一些了解國家發展的國民教育;接着到非法佔中,亦是由政改引起;然後有旺角暴亂;再到修例事件,這一連串的事件令中央擔心,當然我作為行政長官,我亦很擔心。中央在如此擔心的情況下,為了讓情況不惡化到令「一國兩制」難於貫徹落實下去,是需要由中央層面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安全如是、政治體制如是,所以亦是一貫的考慮,跟本人在任內能否創造條件,由我們按着《基本法》去做,是沒甚麼直接的關係,因為剛才我說的大部分因素已經存在已久;不過有時存在已久的事,到了某個階段和時刻,也要有這種勇氣和決心來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多謝。
 
記者:你好,三條問題。從中央的角度,司法機構都是治港者,都要愛國,看到過去不少司法機構涉及政治的案件都引起爭議,不少法官被質疑不夠忠誠、不夠愛國,你覺得怎樣可以確保法官都是愛國?是否以後不再委任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第二,以前愛國愛港者的界線容許愛國不愛黨,但現在愛國者的界線是不可以反對共產黨,例如支聯會或普通市民再喊「結束一黨專政」是否不愛國,不能再參選或擔任公職?政府又會否在學校的國家安全教育中加入這些元素,令香港的下一代不再抗拒共產黨?最後,有參加初選的50名泛民涉嫌干犯國家安全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實在這條紅線裏他們是否終身不能再參選?如果有親民主派人士真的很想再從政,你作為特首有些甚麼說話想對他們說?多謝。
 
行政長官:回應你三條題目的答覆都是沿着這思路——依法辦事。香港是一個依法辦事的地方,而特區政府是一個依法施政的特區政府,這亦得到中央的全力肯定和認可。最重要的法律當然是《憲法》,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對於在香港怎樣落實「一國兩制」是至為重要。另外,就是《基本法》,剛才你提到有關司法機構更是在《基本法》中有詳細規定,確保香港的司法機構有獨立司法權,包括終審權,而司法機構法官的委任亦有清晰的規定。我看不到在《基本法》中這麼重要、確保香港司法獨立的條文會受到任何選舉制度的影響。
 
  同樣地,我們對於愛國者的要求,如果大家看看《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對現行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都是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擁護《基本法》。究竟這些具體落實或將這些條文法律化會如何做?我相信大家很快便會知道,因為你們都記得,我們有一條重要的法例,就是我剛才提及、本月初在立法會說過的五大範圍立法工作其中之一——有關宣誓和在就職後違反誓言的法律後果。這條為落實《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二○一六年所作解釋的條例,已經準備就緒。我當時說在農曆新年後便可以向立法會提出,所以在立法會開會時,我們便會提出這條例草案,大家會在那草案看到和找到答案,甚麼是效忠、甚麼是擁護。
 
  市民仍然有被選舉權和選舉權,這亦會依法認定,最終會看由中央層面處理選舉制度的法律,再由本地立法工作來規定香港的選舉工作應如何進行。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