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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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九日)公布香港電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闡述檢討的結果及提出相關的改善建議,目的是讓港台全面履行《香港電台約章》(《約章》)下作為公共廣播機構及政府部門的公共目的和使命,以及遵守所有適用的政府規則和規例。

  報告涵蓋港台的編輯管理及投訴處理機制、衡量及評估服務表現、香港電台工作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物料供應及採購和資訊科技管理六個範疇。報告內容和建議要點請見附件。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要衡量港台的工作表現、節目素質,我們應該依據港台是否能夠全面履行《約章》對其使命和角色的要求,才會客觀和持平。綜合報告的內容,港台的管治及管理的確出現了不少問題,有必要在制度上、執行上進行改善,包括建立清晰和透明的編輯過程,並加強編輯培訓,確保部門所有員工和製作人員理解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和使命,理解《約章》、履行《約章》。」

  「我相信港台會認真審視報告所指出的問題,並正面和積極跟進,落實當中的建議,致力為市民提供優質的公共廣播服務,鞏固市民和社會整體對其工作的信心。」
   
  因應近年公眾廣泛關注港台的節目內容,以及港台接連被裁定違反多項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業務守則條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於二○二○年七月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的管治及管理。專責小組由具備廣播服務、行政管理、資源管理及機構管理顧問工作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的人士組成,工作範圍有以下方面:

(一)檢視港台的行政管理,包括財務管制、人力資源管理和採購事宜,以確保其人力和資源調配能夠符合所有適用的政府規則和規例,並有效地按照《約章》第17至20段所列的工作範疇提供服務,並按需要提出改善;
   
(二)檢視港台執行《審計署署長第七十一號報告書》各項建議的進度,包括設立一個公開和客觀的機制訂定表現指標和基準,並藉此評定成效;及
   
(三)檢討港台的整體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執行方式,並參考其他公共廣播機構的最佳做法,以確保港台全面遵守《約章》和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布的節目標準業務守則。

  商經局已於今日將報告交予港台管理層跟進,並要求港台就報告內容訂立優先改革項目、行動計劃和工作時間表,以全面落實報告建議。在落實的過程中,港台應主動和全面諮詢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見。商經局將會監察有關的改革進展。

  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已上載至商經局網頁(www.cedb.gov.hk/ccib/tc/consultations-and-publications/reports/rthkreview.pdf)。



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