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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修訂附表1及2)公告》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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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九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修訂附表1及2)公告》(《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條例》)(第424章)下的玩具和附表2所載列的三類兒童產品(附表2產品)的安全標準。

  三類附表2產品為「家用雙格床」、「家用兒童高腳椅及多種用途高腳椅」及「兒童繪畫顏料」。《公告》將於二○二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條例》訂明,任何人不得製造、進口或供應任何玩具或附表2指明的兒童產品,除非該玩具或附表2產品符合《條例》附表1或附表2所指明的最少一套安全標準的全部適用規定。該等標準為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系採用的標準。政府一直留意有關標準檢定機構對該等標準的更新或修訂,並定期將最新生效的標準適用於在香港供應的產品,上一次更新於二○二○年十月生效。
 
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