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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須嚴格遵從防疫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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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二月十八日)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食環署會加強巡查餐飲業務及公眾娛樂場所,亦會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食環署發言人說:「政府按最新疫情發展及風險評估,逐步有條件地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規例》就餐飲處所發出的最新指示,由今日(二月十八日)起至三月三日,餐飲業務負責人如採取一系列防感染措施,包括下列兩項新增措施,可放寬堂食時間至下午九時五十九分及不多於四人同坐一桌。」

  新增措施如下:
 
(一) 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前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其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並保留記錄31天;及

(二) 須安排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自二月十一日起每14天進行一次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以及確保員工保留每次檢測結果短訊記錄31天。

  倘若餐飲業務負責人不採取上述兩項新增措施,則須繼續遵守堂食時間至下午五時五十九分及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的規定,並於該餐飲業務處所入口處張貼相關告示(範本載於附件)。

  發言人提醒所有餐飲業務負責人須繼續遵從並符合一系列規定及限制,包括處所內顧客數目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百分之五十;限制在處所舉行的宴會活動人數至20人;禁止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在餐飲處所內除於餐桌飲食外須一直佩戴口罩;桌子與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某種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為進入處所的人士量度體溫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此外,餐飲業務負責人必須在處所入口或當眼位置展示載有「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海報。

  如違反相關規定,有關處所便須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於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安排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三、七或14天不等,以減低有關處所內的傳播風險。

  發言人說:「考慮到在餐飲處所購買外賣的顧客不會脫下口罩,而且逗留時間比較短,因此純粹惠顧外賣的顧客(或為他們提取外賣的速遞員)不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是可以接受的。儘管並非指示要求,為保護自己、家人及朋友和協助疫情受控,我們鼓勵顧客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

  食環署也會聯絡其熟食中心或公眾街市熟食攤檔負責人及熟食攤檔持牌小販,通知適用的具體措施。

  根據最新指示,部分表列處所包括公眾娛樂場所在符合有關規定及限制下,可予開放。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除了須遵守人數及場地限制、佩戴口罩、量度體溫、提供消毒潔手液、保持社交距離等規定外,亦必須採取上文所列兩項新增防疫措施。

  餐飲處所負責人及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必須安排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相關員工須將有關陰性結果的短訊保留31天,以供執法人員查核。員工可選擇到19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首三個月為餐飲處所及公眾娛樂場所員工提供的服務是免費。員工亦可於指定郵政局、20個港鐵站設置的自動派發機、或醫院管理局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免費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並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或到指定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服務,詳情請瀏覽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此外,由明日(二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起,持牌普通食肆、持牌小食食肆、持牌水上食肆、持牌工廠食堂、員工食堂及學校食堂的負責人可於食環署網頁登記參加其檢測承辦商(Prenetics Limited)的檢測服務及登記其餐飲處所員工人數(前四者須輸入牌照號碼,而後兩者則須輸入商業登記證號碼),並選擇於以下其中一個指定地點在選擇的指定時段領取樣本瓶:

  四個暫定的指定地點

1. 香港鰂魚涌海澤街,鰂魚涌公園二期側
2. 九龍深水埗區元州邨商場停車場出口對出
3.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沙田政府合署對出
4. 新界元朗鳳琴街體育館側鳳翔路公共小巴總站

  由二月二十一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起,他/她們可於指定時段到指定地點領取樣本瓶。有關員工須在領取樣本瓶後一至兩日親身到上述任何一個指定地點交回檢測樣本予檢測承辦商進行檢測。若檢測結果為陰性,便會在隨後一至兩日收到檢測結果短訊;若檢測結果初步呈陽性,該個案則會即時轉交衞生防護中心跟進。有關員工須在交回檢測樣本瓶前按檢測承辦商指示進行網上登記相關資料才可接獲檢測結果短訊。網上登記每天名額有限,額滿即止。詳情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或由明日(二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起透過檢測承辦商熱線(3008 8319)查詢。

  為達致「應檢盡檢」的目的,食環署會繼續為其他特定群組,包括高接觸群組的街巿非熟食攤檔從業員及駐場人員、非熟食持牌小販及凍房從業員等,安排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服務。計劃的網上登記截止日期會延長至二月二十八日,曾經登記並已接受檢測的高接觸群組亦可再次登記。此類特定群組檢測服務不設短訊通知檢測結果,檢測結果初步呈陽性的個案會即時轉交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跟進。

  食環署今日再次發信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須遵從相關規例。若餐飲業務負責人或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同坐一桌人數上限的規定,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而被定額罰款5,000元。此外,在餐飲處所內,顧客在非餐桌範圍飲食或於非飲食時而沒有佩戴口罩,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

  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肆傳播的風險,發言人強烈呼籲餐飲業務負責人及表列處所管理人,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發言人亦提醒有關負責人及市民須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食環署會加強巡查,在初期會進行宣傳教育,並在適切階段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28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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