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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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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二月十八日)下午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舉行記者會。以下是陳肇始教授的開場發言:

  各位香港市民、各位傳媒朋友,經過一年多的疫情,我們的抗疫工作來到一個關鍵時刻,就是我們很快會有新冠疫苗到港,可以盡快開展全民接種計劃。

  2019冠狀病毒病大流行已為全球帶來前所未有的衞生挑戰。根據世界衞生組織及衞生專家的意見,2019冠狀病毒病在未有有效治療及疫苗前,將不會消失。安全和有效的新冠疫苗可提供某程度免於受感染的保護,亦將病毒損害感染者健康的程度減至最低,是我們期望賴以保障市民生命和健康,以及保障疫情爆發後負荷一直接近飽和的本港醫療系統的最重要措施之一。新冠疫苗亦是我們令社會逐步恢復正常運作的希望。

  過去一段時間大家對於疫苗有不少期待,亦有不少疑問,作為負責公共衞生的局長,我想清楚向市民交代一個重要信息︰就是所有政府批准緊急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專家審核認為安全、有效和有品質保證,接種的效益高於風險,方會由政府接種計劃安排市民接種。

  雖然新冠疫苗是新生事物,疫苗對阻截病毒傳播的效力,在科學上仍要進一步觀察和研究,但可以肯定的是,對個人特別是優先接種群組來說,接種一定比不接種好,而對整體社會來說,越多人接種一定越好,保護醫療系統免被新冠疫情拖垮,社會可以恢復正常運作的機會越大,我們可以與其他地方商討恢復通關的基礎越好。

  剛才聶德權局長已經詳細交代了疫苗接種計劃的詳情。接下來,我會說明疫苗採購及賦權作緊急使用、藥物安全監測亦很重要,最後會說一下保障基金。  

疫苗採購及賦權作緊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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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在去年十二月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客觀科學數據,參考一個獨立的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意見,及參照一個本港以外藥物規管機構核准使用(包括緊急使用),可以認可該款新冠疫苗,批准疫苗在香港在緊急情況下作指明用途。
  
  政府目前採購的疫苗,剛才聶局長都提過,分別為科興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滅活疫苗、復星醫藥/德國藥廠BioNTech的核酸疫苗,以及阿斯利康/牛津大學的病毒載體疫苗。我已分別於上月(一月二十五日)及今日(二月十八日)認可BioNTech復必泰及科興的新冠疫苗在香港作緊急使用。

  我們仍然努力採購疫苗,因為全球新冠疫苗的供應仍然緊張,雖然香港已經訂購了2 250萬劑,數量足夠香港市民接種,但我們仍不可以掉以輕心,因為在全球供應和物流方面,存在不少挑戰。

藥物安全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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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對抗新冠病毒疫情,疫苗研發商以前所未見的速度研發新冠疫苗。疫苗隨後會獲迅速大規模使用,接種疫苗後的安全監察工作至為重要。

  政府為市民接種新冠疫苗後,會進行嚴謹的藥物監察工作。例如我們會建議市民接種疫苗後,在接種中心內的指定範圍逗留觀察大概30分鐘,倘若出現任何不良反應,可以即時得到駐場醫護人員的適當處理。

  另一方面,衞生署會加強藥物的監測機制,採取世界衞生組織公布的策略,適時偵察和評估接種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即adverse events following immunisation和潛在罕見的異常事件,或接種疫苗後出現的關注事件,即adverse events of special interest。

  具體來說,我們會設立一個通報的機制,由醫護專業人員和製藥業人士通報接種疫苗後的異常事件及關注事件。與此同時,衞生署亦會與香港大學的學者合作,主動監察異常事件。此外,我們亦已要求疫苗研發商必須按法例提供和更新疫苗安全的資料,以供檢討疫苗的效益和風險。

  政府亦已成立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成員包括兒科、藥理學、血液學、免疫學、藥劑學、法醫病理學、腦神經科和微生物學等專科專家。一旦收到異常事件或關注事件的報告或資料,專家委員會便會立刻就個案與所接種疫苗的因果關係進行評估。

  剛才聶局長已經提及過,市民在接種疫苗後可以透過醫健通,以電子方式儲存接種紀錄。在知情同意下,有關紀錄可讓公營和私營醫護機構雙向互通,有助加強藥物監察警示系統,進一步確保疫苗的安全性。

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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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即將在港使用的新冠疫苗已經過嚴格的臨床測試以確定其安全性,然而新冠疫苗的研發期相比一般疫苗被大大壓縮,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在大規模人口接種後可能會出現一些罕見或未能預見的嚴重不良反應。

  接種疫苗人士如出現與疫苗或其接種相關的非預期嚴重異常事件,應獲賠償。然而,申索人如循民事訴訟向疫苗製造商提出索償,費用高昂而且過程繁複,更存在不確定性。

  正如行政長官早前所公布,政府會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的嚴重異常事件設立保障基金。有關保障基金初期撥款為10億元。至於申索時限,我們初步建議為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起計兩年內。我們會顧及日後異常事件出現的模式和時間,適時檢討申索時限。

  我必須強調,申索人即使從保障基金獲得保障金,其向疫苗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權利不受影響。申索人仍可循民事訴訟提出索償,不過,申索人先前從保障基金獲得的保障金會從法院最終裁決賠償額中抵銷。

  政府會在二月二十六日就保障基金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更多的詳情會稍後公布。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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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須再次強調,所有政府批准緊急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專家審核認為安全、有效和有品質保證,接種的效益高於風險。所以對於新冠疫苗,各位市民「打一定好過唔打、早打亦都好過遲打、越多市民打對社會的效益越大!」

  多謝各位。
 
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右三)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左三)今日(二月十八日)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舉行記者會。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右二)、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高拔陞醫生(右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左二)及一般職系處長陳信禧(左一)亦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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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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