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處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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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僱主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兩名僱員,涉及款額共約十萬六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完
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25分
香港時間17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