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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打擊毒後駕駛(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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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道路安全及提升打擊毒後駕駛的效率,警方將於二○二一年二月十九日開始,使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為懷疑毒駕的司機即場進行初步測試。

  警方將採用的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DrugWipe®6S」,可檢測司機的口腔液是否含有指明毒品,即海洛英、氯胺酮(K仔)、搖頭丸、大麻、可卡因及冰毒。警員只須提取司機小量的囗腔液作測試,便可於約8至10分鐘後得知分析結果。司機如未能通過測試,便須提供血液及/或尿液樣本作化驗,以確定是否干犯毒後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拒絕進行快速口腔液測試或毒後駕駛,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監禁三年及取消駕駛資格。
 
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9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警方將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打擊毒後駕駛。圖為交通總部署理高級警司(行政)吳海威今日(二月十八日)於記者會上簡介快速口腔液測試的使用方法。
警方將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打擊毒後駕駛。圖為交通總區人員今日(二月十八日)於記者會上示範操作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
警方將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打擊毒後駕駛。圖為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DrugWipe®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