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事務全面恢復及加強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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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二月十八日)宣佈,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由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一)起,司法機構將逐步全面恢復法庭事務。

  為確保法庭在情況許可下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司法機構會繼續實施適當的社交距離和人流管理措施。

  為了加強保護法庭使用者免受2019冠狀病毒病的感染,隨着法庭事務恢復正常,司法機構會分兩個階段由二月二十二日及三月一日(星期一)起,要求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加強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程式)。

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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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三月一日起,法庭程序將盡可能全面恢復。因應法庭指示,法庭可進行全日(而非半日)聆訊。然而,為維持社交距離和管理人流,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的法庭程序仍會繼續排期在適當時間和分隔時段進行聆訊。如聆訊未能如期進行,有關訴訟各方已/將獲另行通知。

登記處及會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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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月二十二日起,各級法院的登記處和會計部將恢復正常辦公,包括開放時間回復正常,即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公眾假期除外)。

  法庭使用者可繼續直接前往有關登記處和會計部辦理所需事宜。在有需要時,有關地點於辦公時間內將實施人流管理措施,以保持社交距離。

  司法機構呼籲所有法庭使用者避免於繁忙時間,例如上午及下午的較後時段,前往登記處及會計部。

提供支援服務的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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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月二十二日起,其他為法庭使用者及公眾提供支援服務的辦事處亦將恢復正常服務。有關辦事處的開放時間詳情,請參閱附件。

「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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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法院大樓恢復正常服務,司法機構將分兩階段,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使用程式:

  (一)於二月二十二日展開的第一階段,司法機構將鼓勵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使用程式。不使用程式的人士雖仍獲准進入法院大樓,但將被提醒需自行記錄行蹤;

  (二)於三月一日展開的第二階段,司法機構將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使用程式。不使用程式的人士將被要求記錄其姓名、聯絡電話、到訪法院大樓的日期和時間。收集所得的資料只會用於協助政府控制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及相關目的,而司法機構可能向有關政府部門提供有關資料作流行病學調查及接觸者追蹤。所有不使用程式並拒絕記錄聯絡資料的人士,將不准進入法院大樓。

  司法機構實施有關措施時,會盡量減低對法庭使用者所造成的不便。然而,法庭使用者進入法院大樓時無可避免會用上較多時間。因此,法庭使用者請預先下載並嘗試使用程式,以及提早到達法庭,尤其於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

預防及人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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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會繼續實施預防措施,包括強制體溫檢測、除非法官或司法人員另有指示,所有人士須時刻佩戴外科口罩,以及減少法庭、法庭大堂、登記處及會計部辦公室的座位數目等。

  任何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和法律代表,如發燒或體溫偏高;或正接受任何規定的檢疫、醫學監察、或正等待強制檢測結果;或2019冠狀病毒病初步確診或已確診,均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他們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有關上述安排的查詢,法庭使用者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以下熱線:
 
  • 一般查詢:2869 0869
  • 終審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遺產承辦:2840 1683
  • 競爭事務審裁處:2825 0426
  • 區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審裁處:2771 3034
  • 勞資審裁處:2625 0020
  • 小額錢債審裁處: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淫褻物品審裁處:3916 6303
  • 死因裁判法庭:3916 6204
  • 執達事務組:2802 7510
  • 法庭語文組:2388 1364

  有關程式的技術和運作詳情的查詢,法庭使用者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

  司法機構會繼續把最新資訊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www.judiciary.hk),包括審訊案件表、所有關於司法機構事務的安排和法庭使用者應注意的事項。法庭使用者前往法庭前應參閱司法機構網頁以取得最新資訊。



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