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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農曆新年期間加強防疫規例執法及參與跨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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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於農曆新年假期期間加強就防疫規例嚴厲執法。食環署發言人今日(二月十六日)表示,過去四日除在各區加強巡查外,亦與警方在全港多區採取聯合行動。政府提醒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規定及指示,而市民在光顧餐飲處所時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包括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
   
  食環署(包括與其他部門聯合行動)於過去四日(二月十二日至二月十五日)共巡查逾3 000間處所(包括2 650間餐飲處所及420間其他處所),並向28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關於在下午六時後提供堂食、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同坐一桌人數上限或沒有關閉表列處所)的餐飲業務/其他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食環署亦向四名違反有關群組聚集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若餐飲業務或表列處所負責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同坐一桌人數上限的規定,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而被定額罰款5,000元。此外,在餐飲處所內,顧客在非餐桌範圍飲食或於非飲食時而沒有佩戴口罩,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會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並會加派人手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確保有關規定得以遵從。發言人亦提醒有關負責人及市民須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1年2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