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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以非原址換地方案長遠保育沙羅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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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十日)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二月九日批准沙羅洞非原址換地建議,以長遠保育沙羅洞,政府會與沙羅洞發展有限公司(發展公司)繼續進行換地的後期工作以落實建議。
 
  沙羅洞具有極高的生態價值,在新自然保育政策下12個須優先加強保育地點中排名第二,僅次於米埔及內后海灣國際重要濕地。該處擁有多樣的生境如風水林和「具重要生態價值河溪」,亦享有「蜻蜓天堂」的美譽,是蜻蜓、蝴蝶、螢火蟲、淡水魚、兩棲類動物、鳥類等的重要生境,孕育了不少稀有和瀕危品種,因此十分需要積極的保育管理,以避免生境退化和受到破壞。
 
  為長遠保育沙羅洞,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一七年六月,原則上同意政府藉着向發展公司批出大埔船灣的已修復堆填區(船灣堆填區)內一幅可用以發展私營高爾夫球場的土地,換取發展公司向政府交還其擁有的沙羅洞內具高生態價值私人土地。條件包括涉及的土地補價須按十足市值評估和繳付,發展公司亦須在私營高爾夫球場提供最少兩成的開球時間予公眾使用等。
 
  船灣堆填區與一般已修復堆填區的情況一樣,由於土地涉及不平均地面沉降,荷載不能過高,其用途極具限制。基於承載力、禁止挖掘工程及維修保養等問題,已修復堆填區現時大多只用作公園或其他康樂用途。於大埔分區計劃大綱圖船灣堆填區已劃作高爾夫球場用途。
 
  經過約三年的磋商,政府與發展公司已就非原址換地建議的基本條款及條件大致達成共識,發展公司擬交還私人地段的土地業權在既定程序下的查核工作亦接近完成。另一方面,發展公司亦已按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的規定,於二○一九年完成船灣堆填區內擬議私營高爾夫球場的環境影響評估,並獲批環境許可證。
 
  當換地建議完成後,計及該地點的政府土地和發展公司配合保育的土地,預計政府在沙羅洞可進行長遠保育計劃的土地面積共逾50公頃。漁農自然護理署或其委任的非政府機構將會負責長遠管理及保育沙羅洞生境的工作。署方會制訂一個適切的自然保育管理計劃,包括保護重要生境、修復已荒廢農地、提高次生林地的價值、維持生境多樣性、清除外來物種等,以期有效保育沙羅洞的生物多樣性及提高與周邊郊野公園的生態連繫;署方並擬按需要在合適位置設立設施如資訊牌和維護現有路徑等,有助利導公眾欣賞及享受沙羅洞的生態和環境;亦會舉辦公眾教育活動,好讓遊人更了解沙羅洞的生物多樣性及文化傳統等,提升大眾保育沙羅洞的意識以至參與。
 
  政府會與發展公司繼續進行換地的後期工作。正如上文所述,發展公司須繳付由地政總署按現行機制以十足市值評估的土地補價,當中會反映船灣堆填區用作私營高爾夫球場的土地市值。在完成整個換地程序後,有關換地文件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公眾可查閱有關內容,包括補價金額。發展公司須取得一切所需的批准,方可展開船灣堆填區的擬議高爾夫球場發展項目。
 
  發言人重申,這項非原址換地建議是非常獨特、特殊和個別的個案。這種安排是考慮到沙羅洞各種同時並存的特殊情況,包括沙羅洞具有極高的生態價值而且極有需要進行積極保育、沙羅洞內私人土地的業權大致歸屬同一機構、沙羅洞並沒有生態較不易受破壞的合適土地可供發展公司進行發展,以及在大埔同一區內有一個已規劃作發展高爾夫球場的已修復堆填區可用作非原址換地之用。政府不會為自然保育便輕易考慮這種做法。
 
 
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