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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十一萬元及淸還九十三萬六千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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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報報刊管理有限公司因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向七名僱員支付工資、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年假薪酬及/或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裁斷款項,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今日(二月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合共十一萬元。法院亦命令該公司向其中六名僱員賠償合共約九十三萬六千元的欠款。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及/或年假薪酬予七名僱員,涉及款額共約六十五萬五千元。該公司亦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判令到期後十四天內,支付約九十三萬六千元的裁斷款項予六名僱員。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及年假薪酬,以及按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21年2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2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