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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會開場發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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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二月四日)上午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的開場發言:
 
立法會主席、各位議員:
 
  今天是我在二○二一年首次出席立法會會議,我在此恭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我在二○一七年七月五日第一次以行政長官身分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已表明,我十分重視行政立法關係。《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和立法機關各自的職權,我尊重立法會的角色,亦認同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監察是良好管治的重要一環。在本屆政府餘下一年多的任期,我期盼回復正常運作的立法會可以發揮制衡、監督和配合的作用,讓我們可以在香港面對極嚴峻挑戰時,砥礪前行,重新出發,為經濟注入動力,為香港市民做實事。
 
  我感謝立法會在上月二十二日通過了二○二○年《施政報告》的致謝議案,但我更留意的是在一連三天的辯論中,議員就廣泛的政策範疇發表了很多務實的意見。此外,我留意到內會主席李慧琼議員在最近多次與政務司司長的每周會議上,都如實反映了部分議員對政府表現的意見,包括個別局長回答議員口頭質詢時內容太冗長、給事務委員會討論的文件出得太遲、出席財務委員會或工務小組會議的個別官員回答提問太虛。我時常觀看立法會各會議的直播,對議員反映的上述問題有一定的同感。我已要求政務司司長作出提點、跟進改善和監督成效。
 
  儘管議員有一定的抱怨,但過去三個月,我們所看到的是仍在疫情持續下,議員有效地議事論事,處理政府建議。我很高興得悉在對經濟和就業甚為重要的工務工程方面,工務小組已完成審議涉及總承擔額約970億元的撥款申請,包括24個新工程計劃和一項追加撥款,以及下一個財政年度的整體撥款。當中15個涉及約380億元的新工程計劃及約240億元的整體撥款已獲財務委員會批准,讓工程可以即時上馬,為本港建造業和相關行業注入動力。
 
  至於在政府的人事編制建議方面,我們充分接納議員的意見,經完成審視後,決定在本立法年度,我們只會提交一個司法機構上訴庭法官的常額職位,其他首長級常額職位會轉為有時限的編外職位或甚至是暫時撤回,即具體建議開設20個首長級編外職位,以及保留或重新開設10個首長級編外職位。我希望經修訂的建議能得到各位議員的支持。
 
  我在回答議員提問前,想集中回應本會議員在過去一段日子已有一定共識的立法建議,部分議員在與我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見面時亦再次提出這些建議。《基本法》第七十三條明確立法會有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的重要職權,特區政府有責任在推動立法工作上,充分考慮議員意見。我今日的回應將包括五項立法工作。
 
(一)立法訂明公職人員宣誓要求
 
  指定的公職人員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也是《香港國安法》第六條的要求,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體現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天經地義。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就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明確對進行宣誓的要求,包括法定的形式、內容及應有的態度等;以及違反誓言須依法承擔的法律責任。此外,經完成相關研究後,特區政府認為區議員理應屬於須依法宣誓的公職人員,因此會在今次修訂法例中,落實區議員須宣誓的要求和相關安排。至於其他公職人員,我們會盡快另行處理。有關的法例草擬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在農曆新年後提交草案讓立法會審議。
 
(二)立法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
 
  香港人口急速老化,醫護需求與日俱增,公營醫療系統內的醫生人手不足已是不爭的事實。目前醫管局欠缺醫生多達660個,而衞生署專為識別幼兒的特殊需要的「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醫生空缺率竟高達百分之四十,令只有約六成個案,即需要體能測驗的小朋友能夠在六個月內完成評估的只有六成,其他四成在六個月內都未能完成這智能評估,未能完成評估令到社會福利署沒有辦法為他們安排學前康復服務,這情況極不理想。
 
  特區政府並沒有輕視培育本地人才,過去十多年,兩間本地醫學院的醫科生學額已由原先每年250個增至目前的530個,增幅超過一倍﹔政府亦正積極考慮在下一個教資會三年撥款期進一步增加醫科生學額。但由於訓練醫生需時、醫學院培訓容量不能無止境擴張等考慮,我們不能單靠增加本地學額去解決醫生人手不足問題。值得指出的是在立法局於一九九五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前,當時來自英國、澳洲、新西蘭、愛爾蘭及新加坡等地培訓的醫生都可在香港獲自動註冊執業,平均每年在港獲自動註冊執業的人數當時與本地培訓醫生比例是1.2比1。換句話說,我們每培訓一個本地醫生,就同時引入至少一個非本地培訓醫生,從而增加整體醫生供應,豐富香港醫務界的人才庫。前世衞總幹事及衞生署署長陳馮富珍女士、前中大校長及醫學院院長李國章教授、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教授等都是長期在港服務的非本地培訓醫生。
 
  參考了海外經驗,特區政府決定在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在確保醫療質素和紓緩公營醫療系統醫生短缺情況的前提下,訂立新安排讓更多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可以來港執業。經行政會議同意,立法建議主要有三個重點。第一,引入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申請人須是認可非本地醫學院的畢業生,並已在當地獲取醫生註冊資格或專科醫生資格;第三,所有獲批申請人均要在公營醫療系統工作一段較長時間,不可私人執業,以更好地應對公營機構的醫生短缺問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將會在明天(二月五日)的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進一步介紹建議立法的框架,我亦已邀請行政會議內兩位醫生,即李國章教授和林正財醫生,協助在社會上的解說工作,爭取在公私營系統內的醫生支持。
 
(三)立法制定「劏房」租務管制
 
  經過多月來的討論和研究,「劏房」租務管制工作小組原則上認為政府應就「劏房」租務實施適當規管,以保障基層住戶,但亦要小心平衡業主的權益。工作小組正爭取在三月底前提交報告給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已在剛過去星期一(二月一日)的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聽取了議員對立法建議的意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計劃在今個立法年度提交考慮了小組建議及議員意見的條例草案。
 
  與此同時,為盡早可保障租客免受業主濫收水費,我已根據《基本法》第七十四條,以書面同意麥美娟議員可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水務設施規例》中的部分條文,規定業主只可收回根據規例第46條所繳付的用水費用。我希望此舉措亦展示了我尊重立法會的憲制職能和願意接納議員的建議。
 
(四)立法加強舊式樓宇消防安全
 
  舊樓的樓宇安全和消防隱患是社會十分關心的議題,我在擔任發展局局長期間亦推出不同政策措施針對樓宇失修問題,例如「樓宇更新大行動」等。在提升舊樓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條例》)在二○○七年實施,規定一九八七年或之前建成的綜合用途及住宅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過去十多年,消防處和屋宇署努力執法,亦為舊樓業主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包括動用55億元設立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但由於舊樓業主的特質和管理、組織能力的局限,仍然有不少樓宇,例如屬「三無」大廈,有待完成《條例》的要求。到目前為止,消防處和屋宇署已完成巡查近10 000幢目標樓宇並發出合共超過28萬張「消防安全指示」,有約六成的「消防安全指示」仍有待遵辦或跟進。
 
  借鑑了屋宇署進行樓宇安全工作的經驗,政府認同有需要完善目前的法律框架,並接納議員的建議,考慮修訂《條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沒有能力符合《條例》要求的舊式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在工程完成後向他們收回有關費用。但我必須強調,提升消防安全的工程和拆除有安全隱患的非法構築物在性質上有分別,我們會參考現行《建築物條例》下類似的機制和實施情況,並盡力解決當中的法律和執行問題。保安局局長會親自督導有關立法工作,期望在今年下半年進行公眾諮詢,從而制訂合適的機制,修改法例以授權有關部門進行相關工作。
 
(五)立法打擊各類侵犯個人私隱和散播仇恨及歧視性言論、虛假信息等行為
 
  科技急速發展一方面為市民帶來方便,另一方面亦衍生或加劇了不少侵犯個人私隱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在過去兩年,社會動盪及新冠肺炎肆虐期間,我們見到網絡,特別是社交媒體充斥着「起底」、發表仇恨及歧視性言論或發布假新聞等問題。事實上,這些現象不是香港獨有,世界各地政府近年紛紛以立法或行政手段應對相關問題。由於議題牽涉甚廣,也有一定的敏感性, 我們會研究其他國家和地方的經驗和處理方法,難以在短期內提出全面的立法建議,但我們會先處理較為迫切的侵犯個人私隱行為,即所謂「起底」行為。
 
  正如私隱專員上星期強調,「起底」有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不可忽視,她亦引用法庭判決指出「起底」對當事人的影響深遠。我們會從執法及修例兩方面着手去處理「起底」問題。在執法方面,私隱公署自二○一九年六月起已將超過1 460宗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的個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私隱公署亦將57宗涉嫌違反禁制令的「起底」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在修例方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私隱公署積極推進修訂《私隱條例》的工作,包括將「起底」有關的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內容,及賦予專員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的權力等。私隱公署上星期公布的問卷調查,指至少三分之二受訪者對修訂《私隱條例》表示支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目標是爭取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修例的草擬工作並提交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另一項與保障私隱有關的就是公共登記冊的使用。現時,各政府相關部門所管持的公共登記冊已設立多年,可供查冊的原因和目的各有不同,但主要都是希望方便市民和服務使用者作一些特定用途,如買賣樓宇、買賣車輛或公司轉讓等。隨着社會對保障個人私隱的高度關注,再加上近年出現不少利用查冊獲取市民個人資料而進行「起底」的行為,政府各相關部門正重新檢視其管持的公共登記冊的法律規定和行政安排,做好平衡各方利益,並視乎需要作出調整,甚至稍後進行法例修訂,以確保查冊目的達到的同時,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個人私隱。
 
結語
 
  主席,各位議員,我今日一口氣匯報了五項涉及不同政策範疇的重要立法工作,當條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後,議員將須進行相當繁重的審議工作。我會要求各相關同事全力配合立法會,讓這些具憲制重要性或關乎民生的條例草案能適時獲得通過。
 
  下星期五(二月十二日)便是大年初一,我藉此機會謹祝大家在辛丑牛年,事事順遂,身體健康,亦再次呼籲所有市民減少聚會,在比較平靜的環境下,度過一個不一樣的農曆新年,大家同心協力,盡快走出「疫」境,迎來健康和朝氣勃勃的新一年。
 
  多謝大家。
 
2021年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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