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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在疫情下對食物業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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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宇人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去年三月以來,政府為應對疫情而實施多項抗疫措施,嚴重打擊食物業(特別是餐飲服務業)的生意。為協助業界渡過難關,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數項資助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於去年推出食物業界別資助計劃,向八類食物業持牌人提供八萬元或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政府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申請,並按牌照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在該計劃下發放的資助總額,以及平均每宗申請的處理時間為何;
 
(二)政府批准了多少宗餐飲服務業僱主就「保就業」計劃提交的申請,以及發放的工資補貼總額為何;
 
(三)鑑於「保就業」計劃規定,獲發放工資補貼的僱主須承諾在相關期間不裁員,以及把全數補貼用於支付僱員工資,而違反該承諾的僱主會被罰款,有多少名餐飲服務業僱主因違反該承諾被罰款,以及所涉罰款總額為何;
 
(四)鑑於政府於去年先後推出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及優化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向合資格並營運中的食肆及食堂的持牌人按其持牌處所已批核的總面積提供一次性資助,政府就該兩項資助計劃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申請;如有申請被拒絕,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第(四)項所述的兩項資助計劃規定,相關的食物業牌照由申請獲批當天起至指明日期的整段期間內必須維持有效,否則政府會考慮向申請人追討任何已發放的資助金及所招致的相關開支,有多少名申請人因違反該規定被追討資助金,以及涉款總額為何?
 
答覆:
      
主席:
 
  經諮詢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就張宇人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二○二○年三月推出的第一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食物業界別資助計劃已完成,八類合資格並營運中的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已獲發給八萬或20萬的一次性資助,批出的資助總額約37億5,000萬元。有關牌照類別的分項數字和涉及發放的資助額載於附件一,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處理每宗申請平均所需的時間約為15個工作天。
 
(二)及(三)「保就業」計劃秘書處(秘書處)未有統計個別行業的僱主機構在該計劃下獲批的工資補貼額,亦未有統計個別行業的僱主機構的數目,或因未能履行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或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兩項承諾而引致僱主須向政府繳付的罰款金額及政府需取回的補貼金額。
 
  不過,自二○二○年六月開始,秘書處已經把領取「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工資補貼金額及承諾受薪僱員人數,分批上載到「保就業」計劃網站(www.ess.gov.hk),讓社會及僱員監察,餐飲業持份者及公眾人士均可查閱行業內各僱主有否於計劃下獲批工資補貼及該機構獲批的補貼金額。
 
(四)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食環署於二○二○年五月及八月推出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及優化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向合資格並營運中的食肆及工廠食堂持牌人按其持牌處所已批核的總面積提供一次性資助,截至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的申請情況載於附件二。該兩項資助計劃當中有部分申請被拒絕,主要原因包括沒有持有由食環署發出的有效食物業牌照、暫准牌照有效期已屆滿但未獲簽發正式牌照或有關持牌食物業處所並沒有營運等。食環署會書面通知所有被拒絕的個案申請人,並會闡述原因。
  
(五)上述兩項資助計劃規定,相關的食物業牌照(正式或暫准牌照)必須由資助申請獲批核當天起至資助計劃完結前的整段期間內維持有效,否則食環署會考慮向申請人追討任何已批出的資助及所招致的一切相關開支。截至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食環署發現有一宗申請個案的暫准牌照於資助期內屆滿但期間未有取得正式牌照,該署正跟進此個案。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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