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保護港人合法權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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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答覆:
 
問題:
 
  近月美國政府多次對內地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某些官員、機構及企業實施制裁。因應有國家推行單邊主義,中國商務部於上月九日公布並即日實施《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當中規定:若有外國的法律與措施禁止或限制中國公民或組織,與第三國及其公民或組織進行正常的經貿及相關活動,而該等法律與措施被確認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商務部可以發布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的禁令;其合法權益受到該等法律與措施侵害的中國公民或組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執行該等法律與措施的當事人索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香港有否法例,規定香港居民及在港營運的企業和組織不得承認損害香港居民、企業和組織合法權益的外國法律與措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設立機制,讓香港市民、企業及組織在其合法權益受到外國法律與措施侵害時提起訴訟;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代主席:
 
  就黃定光議員的提問我們已經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今天商經局的副局長也在席。就問題各方面我們的綜合回覆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為香港建立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扭轉了社會亂局,市民回復正常生活,香港重回發展的道路。
 
  有國家別有用心,肆意詆譭攻擊《香港國安法》,企圖動搖香港的憲制秩序,無視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美國上屆政府更以此為藉口,企圖透過所謂「制裁」脅迫特區政府背棄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通過擾亂香港的秩序來阻礙國家發展的進程,明目張膽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手法拙劣,行徑荒誕,特區政府對此已多次予以嚴厲譴責。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有關的霸凌行為,我們亦絕對不會受到恫嚇。自去年十一月起,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規定,所有由香港出口往美國的產品,來源地標記不能再標示為「香港」,而必須標示為「中國」。美國單方面、不負責任地試圖通過新規定削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獲國家透過《基本法》賦予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做法野蠻,亦混淆市場,破壞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亦違反世界貿易組織(世貿)規則。由於美國一意孤行,無意透過磋商解決爭端,特區政府已按世貿解決爭端機制,要求爭端解決委員會成立專家組審議爭端,以全力維護香港的合法利益。
 
  特區政府已多次重申,外國政府單方面實施所謂「制裁」不符國際法,在香港亦沒有法律效力,不會對本港機構構成任何本地法律責任。事實上,所謂的制裁措施除了暴露美方的虛偽和霸凌行為外,不會對香港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的地位構成任何影響,更加不會動搖我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決心。
 
  自從《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金融系統表現強韌,金融市場有序運作。聯繫匯率制度及各個環節運作良好,港元匯價穩定並偏向強方兌換保證水平,自二○二○年六月以來有接近500億美元的資金淨流入港元體系,反映投資者對香港金融市場持續的信心。香港證券市場市值在二○二○年創下47.5萬億元的歷史新高;每日平均成交額達1,295億元,較二○一九年上升49%;今年至今每日的成交亦超過1,800億元,可見市場在重重挑戰下仍能保持韌性和穩定性。貿易方面,受惠於內地經濟增強,以及多個主要市場的進口需求逐漸恢復,香港整體貨物出口表現在去年第四季亦有所改善,商品整體出口貨值上升5.5%。《香港國安法》為企業提供了一個穩定的經營環境,讓經濟可持續發展。
 
  特區政府有堅定的決心與能力,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及金融安全,令投資者可以安心在香港營運。香港同時擁有「一國之利、兩制之便」,在國家的支持下,可抓緊粵港澳大灣區和內地持續改革開放所帶來的巨大機遇,作為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的地位不會因為別國妄為而改變。
 
  接下來我會與同事一同回答議員的提問。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