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向失業人士提供援助
***************

  以下是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最新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為百分之六點六,創十六年高位,而失業及就業不足人數分別高達24萬及13萬。有調查結果顯示,逾六成受訪者表示在疫情下收入減少及可能失業。年關將至,企業結業及裁員潮可能一觸即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政黨推算,推出失業援助金計劃,向每名失業人士提供為期六個月每月6,000元或9,000元的援助金,所涉公帑分別為88億元或130億元,遠低於「保就業」計劃所耗用的逾800億元,政府基於耗用大筆公帑而拒絕推行失業援助金計劃的理據為何;
 
(二)鑑於疫情反覆和就業情況逐漸轉差,有學者預期失業率在短期內攀升至百分之七,政府會否重新考慮推出有時限的失業援助金計劃或新的援助計劃;如否,有何新措施協助市民面對即將淹至的裁員潮;及 

(三)會否參考早前從禁毒基金調撥資源用作提高市民對精神健康關注的做法,從其他基金調撥資源向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提供援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剛公布的二○二○年十月至十二月經季節性調整失業率,較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上升0.3個百分點至6.6%。歷年十二月香港的經濟一般較旺盛,所以失業率在十二月通常會向下調整;但是去年十二月本港正值2019冠狀病毒病第四波疫情高峰期,加上「保就業」計劃結束,因此當失業率上升,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會較實際出現較大差異。二○二○年十月至十二月的失業人數較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上升1 500人,相當於勞動人口的約0.04%。
 
  雖然如此,因應第四波疫情持續反覆,亦嚴重影響香港經濟狀況以及勞工市場,特區政府一方面密切留意實際情況變化,另一方面有責任繼續探討加強援助失業人士及其家庭。因應疫情為香港就業情況及整體經濟帶來的嚴峻挑戰,政府在過去一年透過一系列措施創造及穩定就業,包括迅速推出「防疫抗疫基金」,既提升整體防疫抗疫能力,亦向受疫情重創或受防疫抗疫和社交距離措施影響的行業和市民提供適切援助。計及政府為基金注資,連同二○二○至二一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涉及的紓困措施,總財政承擔超過3,000億元,相當於本地生產總值約11%。財政司司長預計,今個財政年度的綜合赤字會由原來預算的1,391億元急升至3,000億元水平,財政儲備則降至8,000多億元,相當於12至13個月的政府開支,接近二○○三年沙士後的水平。政府仍會視乎疫情發展及不同行業的情況,檢視紓困措施的效用,並在有需要時推出優化措施。
 
  其中,「防疫抗疫基金」已預留款項,在兩年內創造有時限的職位。截至二○二○年十二月底,在「創造職位計劃」下已開設了約31 000個職位,於政府及非政府界別開設的職位各佔約一半。當中約14 000個已入職,而餘下約17 000個的招聘工作已經或快將展開。另一方面,今年一月八日,我們亦推出了有2 000個名額的「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截至一月底,已有超過170間企業向計劃秘書處登記,表示有意參與計劃及提供1 100個職位空缺。經審核後的空缺已陸續上載至計劃的專題網站供畢業生申請。
 
  另一方面,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一直有效地發揮其安全網功能。隨着本港失業率由二○一九年底開始上升,失業綜援個案亦開始增加,截至二○二○年十二月底的過去十二個月,失業綜援個案總數增加近55%,可見綜援計劃能適切協助失業人士。為更針對性地協助因失業而面對即時經濟困難的人士及其家庭,政府於二○二○年六月一日在綜援計劃下設立為期一年的「援助失業人士特別計劃」,把適用於身體健全人士的資產上限暫時放寬一倍。政府亦於二○二一年一月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由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六個月期間,在特別計劃下推行另一項有時限新安排,不把身體健全綜援申請人的保險計劃現金價值計算為資產,豁免期為一年。
 
  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推出的「特別・愛增值」計劃,效果尤為顯著。再培訓局分別於二○一九年十月及二○二○年七月分別推出第一期及第二期計劃,讓參加的學員自由選擇再培訓課程。學員培訓期間可獲的最高津貼額,亦於二○二○年五月起由每月 4,000元,大幅增加至每月5,800元。再培訓局已於二○二一年一月推出第三期「特別.愛增值」計劃,學員名額更倍增至20 000個。再培訓局亦會繼續透過恆常培訓課程的每年約140 000個名額,協助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
 
  勞工處已於二○二○年九月開始,調升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下僱主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以進一步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勞工處同時以試點方式,向參加這些就業計劃的合資格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
 
  此外,關愛基金已於去年七月推出第一輪的「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及九月推出「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計劃,並剛於本年一月推出第二輪的生活津貼項目。以上項目涉及的開支預算合共約47億元。
 
  除上述短期支援外,根據《僱傭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如被僱主解僱,並符合指定情況及所需的服務年資,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最高款額為39萬元,可為受影響僱員提供經濟支援,有助紓緩他們因失去工作而面臨的財政壓力。
 
  政府目前沒有即收即付的稅務系統、供款的社會保險制度或中央公積金制度,亦未能充份掌握所有僱員的詳細稅務資料,如要推行全新的失業援助制度,我們先要把它與現有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制度一併考慮,並思考、分析相關制度變化對僱主及僱員的行為以至整體經濟的影響,以及如何應付大量行政及防止濫用工作所需的資源,需要認真及詳細的研究和社會討論。
 
  至於有關設立有時限性的失業援助金制度的建議,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綜援計劃連同上述多項涵蓋面廣闊的短期措施,在疫情和經濟下行時,協助失業人士及其家庭渡過短暫經濟難關,因此另設臨時失業援助金相當大程度會與各項現行措施重疊。況且,根據過往經驗,建議中所謂「臨時」性質的失業援助金,能否於短時間內結束亦是不容樂觀。
 
  無論如何,我們會繼續聆聽社會不同聲音,並會繼續按照形勢發展及需要,加強為失業人士及其家庭提供更多援助。如有實質進展,我們會盡快向公眾並到立法會交代。
 
  多謝主席。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