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盈富基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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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盈富基金的目標是提供緊貼恒生指數(恒指)表現之投資回報。一如盈富基金的招股說明書所訂明,為達到投資目標,經理人會把盈富基金之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投資於恒指成份股公司的股份,比重大致上與該等股份佔恒指之比重相同。然而,盈富基金經理人道富環球投資管理亞洲有限公司(道富)於上月十一日向基金單位持有人發出通知,指受美國總統簽署的行政命令影響,盈富基金即日起不再對恒指成份股公司中的屬受制裁實體(該等公司)進行任何新的投資(該決定)。道富於兩日後再次發出通知,表示將於翌日恢復對該等公司進行投資。有投資者指出,盈富基金在停止對該等公司進行投資的期間出現追蹤誤差,或會影響該基金的投資回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該決定有否違反盈富基金的投資目標;
(二)是否知悉,監管當局有否在道富作出該決定後即時向其作出了解及要求解釋,以及評估該決定對證券市場及投資者的影響;及
(三)會否要求香港金融管理局及盈富基金監督委員會檢討上述事件,包括考慮(i)道富作出該決定是否屬失當行為及有否違反相關的守則/專業操守、(ii)道富是否仍能有效履行其經理人職責,以及(iii)需否撤換經理人以確保盈富基金得到有效管理,從而恢復投資者的信心?
答覆:
主席:
政府於一九九九年以單位信託基金(即盈富基金)的形式出售政府在一九九八年入市行動中購入的股票。該基金屬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可向香港公眾人士發售的產品,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一直是廣受大眾歡迎的被動型基金。道富環球投資管理亞洲有限公司(道富環球)為受證監會規管的持牌法團,由一九九九年起為盈富基金的經理人。盈富基金設有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信託人及經理人有關盈富基金的管理及行政工作。
道富環球於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公布由該日起盈富基金不再對受美國制裁實體的恒生指數(恒指)成份股進行任何新的投資,並指出該基金不再適合美國人士進行投資。該公司再於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公布盈富基金將恢復對受制裁恒指成份股的投資。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證監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盈富基金銷售文件,「盈富基金的投資目標是提供緊貼恒生指數(指數)表現之投資回報……為達到盈富基金的投資目標,經理人會把盈富基金之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按大致與指數相同的比重投資於指數成份公司的股份……」。若盈富基金的投資組合與恒指的組合及比重出現任何重大偏差,經理人將在考慮交易成本及對市場造成的影響(如有)後,在合適時調整盈富基金的投資組合。銷售文件中有關「風險披露」的部分中亦指出,基於經理人採取的追蹤策略,盈富基金的回報可能與恒指的回報出現偏差。
倘若盈富基金的經理人長期不再投資個別恒指成份股公司,有機會對該基金的投資目標造成影響,而影響程度視乎多項因素,例如經理人不再作投資的成份股數目、它們所佔恒指的比重、不同成分股公司的價格變動、經理人的投資策略的調整等。
參與盈富基金買賣的投資者普遍期望該基金能緊隨恒指的表現。基金經理人突然公布的投資決定,以及在短時間內更改他們的決定,難免令市民感到無所適從。雖然有關公布未有對盈富基金投資者造成實質影響,但卻對市場造成不必要的混亂,政府對有關情況深表關注,亦已要求金管局及盈富基金監督委員會就市民的關注作出嚴肅跟進。
(二)證監會及金管局在知悉基金經理人的決定後已即時了解其決定的理由和具體安排。由於盈富基金經理人屬證監會持牌法團,須遵守《基金經理操守準則》(《守則》)。該《守則》列出對基金經理人在投資管理的一些限制及要求,包括應向投資者充分披露所需的基金資料(以及有關資料的任何重大改變),以便投資者得以在掌握充分資料的情況下就投資基金作出決定。
證監會一直與盈富基金經理人保持有效的監管溝通,並已敦促基金經理人必須按照《守則》,以誠實、公平、勤勉盡責的態度,並顧及投資者的保障及巿場的完整性作出任何決定。證監會會繼續密切監察有關情況,確保市場有序運作,投資者獲得足夠保障。
(三)金管局和盈富基金監督委員會得悉基金經理人的決定後,已即時聯繫盈富基金經理人,要求他們解釋其決定的理據、採取措施以減低對投資者的影響,以及重新檢視其決定。當道富環球在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宣布恢復相關投資後,金管局仍繼續與盈富基金監督委員會及該公司緊密跟進。金管局知悉盈富基金監督委員會的跟進工作仍在進行中。
完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