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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與馬來西亞環保部門合作偵破非法越境轉移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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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透過跨境合作,成功偵破一宗非法從香港出口廢電線、鋁廢料、銅廢料到馬來西亞個案。涉案出口商「富勤國際環保資源有限公司」今日(二月二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並判處罰款28,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與外地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繫及交換情報,合力打擊非法越境轉移廢物活動。去年十月,署方接獲馬來西亞當局通報,指一家香港出口商涉嫌非法出口廢物到當地,隨即展開深入調查,並得到馬來西亞當局協助蒐證,證實涉案出口商非法從香港出口一批共約23公噸報稱為「五金(Metal)」的廢電線、鋁廢料、銅廢料等廢物至馬來西亞。環保署遂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出口商。

  發言人強調,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士擬進出口鋁廢料、銅廢料等金屬廢物,必須先領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除非該等廢物未受污染,且進出口目的是為回收加工、循環再造或重用,否則即屬違法。另外,出口商亦應遵守入口國的相關法規,包括事先獲入口國有關部門批准等。環保署會繼續不遺餘力與外地執法機關合作,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廢物的活動,防止香港成為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或有進口廢物在香港堆填區棄置。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受管制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2021年2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