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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在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公眾諮詢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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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和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公眾諮詢舉行記者會,以下是邱騰華的開場發言:
 
各位新聞界朋友,各位香港市民,大家好。今天想跟大家講述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展開的(公眾)諮詢。政府計劃像全球一百五十五個國家或地區的做法一樣,引入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讓電訊商登記電話智能卡的用戶資料,以便更有效打擊和防止涉及電話智能卡的嚴重罪行,並維持香港電訊服務的穩健性。
 
     政府計劃於明日開始就實名制的實施展開諮詢,諮詢電訊業、相關持份者及市民的意見。過去十多年,香港的流動電話服務發展非常迅速。現時全港有超過二千一百萬名流動電話用戶,用戶主要有兩類(使用服務)形式:第一類是智能卡服務計劃,即所謂「上台月費卡」,在座應該很多人都有(使用),月費卡一般按月付費,在上台時,電訊商通常已經會要求用戶提供個人資料;現時月費卡用戶佔所有用戶(總數)大約百分之四十四,涉及九百萬個用戶;另外一類是預付儲值電話智能卡,即俗稱儲值卡或「太空卡」,屬按需要增值方法,用戶通常無需簽訂固定合約或登記個人資料,簡單來說,「太空卡」通常是匿名的,全無登記資料,現時這類用戶較月費卡用戶為多,達到接近一千二百萬(用戶),佔所有用戶大約百分之五十六。
 
     近年,由於「太空卡」的匿名性質,往往被不法之徒利用作違法活動,但因現時並無法例規定使用「太空卡」時須登記任何用戶資料,執法機構難以追查和鎖定這些違法活動的幕後涉事人,對打擊上述罪行造成很大障礙。稍後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會詳細介紹管制與「太空卡」相關(的犯罪)活動的重要性、執法工作的困難和引入實名制的迫切性。
 
     實名制在全球大約四分之三的國家和地區已經實行,包括我們很熟悉、時常去旅行的地方,例如日本、韓國、歐洲國家、東南亞國家等,都是使用實名制,即是在當地購買一張儲值卡時,都需要填報一些個人資料,所以我們現時建議的做法是與其他地方看齊,全球有一百五十五個(國家或)地區已經實行了這種方式。
 
     政府希望透過《電訊條例》訂立規則,實施這個實名制,讓電訊商可以(按規例的要求)登記、收集和儲存用戶資料。實名制將涵蓋由本地電訊商發出及在香港使用的電話智能卡。就上台月費卡而言,由於現時電訊商已保存了相關客戶的資料,我們不需要他們重新進行登記,因此實名登記制度主要針對「太空卡」用戶。
 
     我們(的建議)有幾方面:第一,就需要索取的用戶資料,「太空卡」使用者必須提供個人姓名、出生日期等身分證上的資料和身分證副本;若用戶為公司或企業,則需要提供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負責人資料;第二,如果使用者是十六歲以下人士,即青少年,如需登記(電話智能卡服務),必須得到一位合適成人,一般而言即家長、親人或監護人(等)的確認,以防止青少年被不法之徒利用;第三,我們建議每名用戶只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三張「太空卡」,這是要防止數量太多造成漏洞,令人仍然可以利用這個空隙從事一些不法活動。這個上限表面看來很低,但由於現時香港有超過三十間電訊商提供這個服務,嚴格來說,每間電訊商可以最多提供每人三張「太空卡」,實際上限並不低,足以滿足基本需要;第四,我們亦建議電訊商應核對及釐清用戶所提供的資料,並在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認為有關資料並不屬實,可以取消有關電話智能卡的登記。此外,電訊商亦需要在取消電話智能卡登記,亦即是(電話卡)用完後,保存相關的資料十二個月,以便有需要時可交予執法機構使用。
 
     就取得資料,其實亦有很多基本的保障。登記的個人資料只會儲存於電訊商,除非是在迫切及緊急的情況,一般情況之下,執法機構如果要索取這些資料,都要在有法庭手令的情況下才可向電訊商索取,而該些資料只是個人登記身分的資料,並不包括通話紀錄或內容。
 
     我們建議於諮詢期完結及審視大家的意見後,將條例草案交給立法會審議。我們希望以分階段的方式推行實名登記制。第一階段,即規例生效後開首的一百二十日,我們會讓通訊商建立系統,作收集和儲存資料的用途;參考其他地方的經驗,我們隨後會用約二百四十日進行登記,然後才實行整個計劃,屆時所有電話智能卡,不論是月費與否,都會被納入計劃範圍內。
 
     現在請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講解執法方面的情況。
 
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3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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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中)、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左)和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右)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公眾諮詢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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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公眾諮詢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