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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打擊外籍家庭傭工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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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其僱主應對疫情,政府自去年三‍月二十一日起彈性考慮外傭以訪客身分延長在香港逗留期限的申請,以便他們可以在香港尋覓新僱主。為防止外傭濫用該項安排而提早終止僱傭合約(合約)以轉換僱主(俗稱「跳工」),政府在上月三十日宣布,提早終止合約的外傭將再不可申請以訪客身分延長留港期限,並將須按現行政策離開香港。然而,有傳媒發現有中介公司設立現金獎勵,吸引外傭使用其中介服務轉換僱主:已完成現有合約的外傭可獲發2,000元,而提早終止合約的外傭則可獲發1,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入境事務處去年接獲提早終止合約的外傭申請以訪客身分延長留港期限的宗數;
 
(二)過去三年,當局接獲多少宗涉及中介公司教唆外傭甚至提供誘因鼓勵外傭跳工的投訴,以及就它們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有否可更有效遏止這類營商手法的新措施及行動;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會否把申請人過往在香港的出入境和工作紀錄列為審批外傭工作簽證申請時的考慮因素,以進一步打擊跳工及保障外傭僱主的權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打擊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涉嫌濫用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的安排(俗稱「跳工」),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二○一三年六月成立特別職務隊,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入境處在處理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時,會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情況。
 
  此外,勞工處亦透過不同途徑,呼籲職業介紹所不得教唆外傭隨意終止合約或故意破壞勞資關係。
 
  就李慧琼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入境處和勞工處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政府於過去數月推出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包括容許外傭申請在港以訪客身分延長不超過一個月的逗留期限。有關措施的目的,是便利外傭可在特定時間內尋覓新僱主而無需離境,以減低外傭跨境期間受感染的風險。措施亦有助配合有需要聘請外傭的本地僱主的需求。在二○二○年,入境處共收到近三萬宗外傭在合約屆滿或提早終止後以訪客身分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入境處沒有備存提問中的分項數字。
 
(二)根據《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實務守則》),職業介紹所應確保向僱主推薦的應徵者能符合僱主的要求。一般而言,僱主期望職業介紹所推薦的外傭能夠完成為期兩年的「標準僱傭合約」。
 
  二○一八年至二○二○年期間,勞工處分別每年收到九宗、17宗及29宗涉及提供外傭職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教唆外傭「跳工」的投訴,包括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求職者提供現金奬賞等金錢誘因,吸引他們使用其服務處理續約事宜或尋找新僱主。勞工處已就每宗投訴展開調查,派員到相關職業介紹所巡查,並提醒他們不應鼓勵外傭「跳工」。相關職業介紹所已停止該等營商手法。勞工處亦已向所有提供外傭職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發信,提醒他們不應透過不良營商手法鼓勵或教唆外傭「跳工」。若有足夠證據證明職業介紹所有教唆外傭「跳工」的不當行為及/或沒有遵從《實務守則》,勞工處可撤銷、拒絕發出或續發其牌照,或發出警告以敦促其糾正。勞工處會繼續積極探討更有效和更具阻嚇力的方法,以查察教唆外傭「跳工」的職業介紹所。
 
(三)因應近日社會就入住住宿設施的外傭的公共衞生風險的關注,以及為防止個別外傭濫用上文第(一)部所述的便利措施而頻繁轉換僱主,政府於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調整有關便利措施。從當日起,提早終止僱傭合約的外傭將不得申請以訪客身分延長在香港的逗留期限。按政府現行的政策,外傭須於完成僱傭合約後立即離開香港;如提早終止僱傭合約,則須於終止僱傭合約後的兩星期內離開香港。入境處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接納外傭以訪客身分繼續在港逗留的申請。另一方面,為盡量減少需逗留於住宿設施的外傭人數和日數,入境處會繼續接受和加快處理身處香港的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第12條,僱主及外傭須於合約終止日期的七天內各自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出書面通知,亦須將對方作出關於終止合約的書面確認的副本遞交入境處。他們可選擇填寫入境處的「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表格ID407E),該表格設有欄目給僱主及外傭填寫終止合約的原因。入境處會保留有關紀錄,作為日後審理該外傭再次申請工作簽證或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的其中一項考慮因素。
 
  入境處一直嚴格審批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為遏止外傭「跳工」的情況,入境處會繼續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情況,例如申請人在12個月內提早終止僱傭合約的次數及原因。就涉嫌「跳工」的個案,入境處會拒絕有關工作簽證申請,並要求申請人離開香港。自入境處特別職務隊於二○一三年六月成立至二○二○年十二月底期間,共有14 721宗工作簽證的申請被轉介至該特別職務隊跟進。經進一步審查後,入境處拒絕了其中2 427宗申請,而申請人撤銷申請或未能跟進的申請則另有共1 850宗。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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