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科學委員會就在本港使用新冠疫苗發表暫擬共識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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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及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就在本港使用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發表暫擬共識建議。有關建議於委員會在一月七日舉行的聯合會議後達成。

  該會議亦邀請了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出席,會議檢視了2019冠狀病毒病的流行病學最新科學實證及臨床特徵、有關政府採購的新冠疫苗已公布的臨床數據、本地數據,以及海外衞生當局的建議和實踐經驗。

  現時委員會的建議聚焦於兩款疫苗,分別由復星/BioNTech供應的BNT162b2及阿斯利康供應的AZD1222,總結如下:
 
  • 兩款疫苗均需接種兩劑,接種人士須以同一款疫苗完成兩次注射。
 
  • 接種疫苗應優先考慮在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後可能出現嚴重情況或死亡的高危組別;具較高風險可能接觸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並在感染後將病毒傳染給易受感染和體弱者的組別/對維持社會必要運作尤其重要的人士。
 
  • 委員會建議的優先組別次序如下:

  首位:安老院舍/殘疾人士院舍和其他院舍設施的院友及職員;

  次位:醫療機構人員及其他具較高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風險的必要服務人員、及六十歲或以上人士;及

  第三位:年齡介乎16至59歲有長期健康問題的人士。
  
  委員知悉,疫苗接種只是2019冠狀病毒病的整體公共衞生應對措施的其中一項工具。當局需要繼續採取非藥物干預的公共衞生策略,包括保持社交距離、維持良好手部衞生和在公眾地方配戴口罩,以減低傳播風險。

  有關委員會會議就使用新冠疫苗暫擬共識建議考慮的科學證據及理據詳情,已上載衞生防護中心網頁(只備英文版) (www.chp.gov.hk/tc/static/24008.html)。因應新冠疫苗第三期臨床測試的安全及效能新增數據、國際科學進展和本地監管發展,委員會的暫擬建議將會予以更新。



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0分